超市賣過期巧克力 顧客腹瀉索賠遭拒
投訴:黃小姐于9月30日在天河區車陂的卜蜂蓮花超市天河店購買了一罐31.8元的品牌巧克力,10月3日晚上,黃小姐吃了巧克力之后,突然出現嘔吐腹瀉的情況!俺缘臅r候就覺得巧克力的味道有點油膩,和平時的不太一樣!秉S小姐仔細查看包裝罐,發現巧克力的最佳食用為2011年11月15日之前。4日早上,黃小姐到超市討說法,當時超市值班經理稱,可以幫黃小姐墊付醫藥費用,并讓她去省級醫院檢查后,持相關證明到超市即可得到賠付。6日,黃小姐拿著醫藥單回到超市時,經理卻稱需要跟巧克力的供應商協調才可以付費。最后該經理告訴黃小姐,讓她自己與商品供應商協商,黃小姐覺得難以接受。
回應:超市該品牌巧克力供貨商工作人員表示,黃小姐買到過期巧克力的情況,可能是因為在清理過期商品過程中出現了疏漏。此外,該工作人員認為黃小姐的腸胃反應有可能由其他原因導致,黃小姐需出示相關醫院的診斷證明,證明身體不適確實是食用了過期巧克力才可得到賠償。
(跑腿記者 張若然 實習生 陳萬禧)
狀態: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