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在物美滑倒后摔傷 起訴索賠1.2萬余元
本報訊(記者裴曉蘭)57歲的馬老太在物美超市滑倒摔傷,她隨后起訴索賠醫療費等共計1.2萬余元。昨天上午,豐臺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馬女士稱,今年2月3日下午,她在物美超市豐臺東高地萬源路店購物,由于地面臟滑,沒有鋪設任何東西,導致她摔倒。超市工作人員將她送往醫院救治,經診斷為“滑倒摔傷、頸椎間盤突出、腰椎間盤突出”。她找到超市要求賠償,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她起訴要求北京物美商業集團股份公司賠償醫療費、交通費、精神損失費共計1.2萬余元。
法庭上,物美超市的代理人辯稱,在此事件中超市確實有一定責任,“地面確實臟滑,但保潔人員在該處蓋上了一個紙板,提醒顧客注意,原告作為成年人,自己也應當承擔一部分責任”。
此外,超市代理人認為,馬女士出具的醫院診斷書中的腰椎間盤突出是老年病,與此次摔傷沒有直接關系。對這部分醫療費他們不同意賠償,希望由法院判決具體責任比例。
此案沒有當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