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微博]商城“雙11”網購狂歡節過去半個月時間了,“超賣”問題直到最近幾天才顯現出來,天貓商城優衣庫(UNIQLO)公布退款+等量“紅包”補償方案向消費者示好,但仍被網友責難,究其原因是方案無法使全部消費者滿意,買賣雙方各有利益考慮一時無法調解。優衣庫在出現“超賣”后迅速開通10條客服熱線接受投訴,天貓也表態做出部分賠償。記者了解到,部分消費者按照優衣庫方式退款,但是補償的“紅包”仍遲遲不見蹤影。
凌晨就下單結果撲個空1000條評論責難優衣庫
天貓商城“雙11”網購狂歡節過后,很多消費者等來“超賣”的通知。“優衣庫不能這么做事的,‘雙11’買的衣服,至今不但不發貨,還逼我做退貨申請!”本來翹首以盼新衣送到的羅小姐氣憤地說。
11月11日零時剛過不久,廣州的羅小姐在優衣庫天貓旗艦店購買了兩套99元(原價199元)的家具服。11月20日,羅小姐收到了來自優衣庫天貓旗艦店的短信,被告知“雙11”大促期間她買的東西因天貓系統漏洞“超賣”了,無法發貨要求羅小姐申請退款。
同樣有此遭遇的還有廣州的陳小姐,天貓商城的歐時力官方旗艦店給她發了短信:“親愛的消費者,您在雙十一的訂單發生超賣,我們一直嘗試為您調貨但未能成功,因此請您盡早申請退款,確保權益。由于當日天貓訂單火爆,超賣情況商家無法控制,不屬于缺貨賠付范圍。歐時力官方旗艦店。”歐時力承諾給消費者補償50元店鋪券。
網友@不二嘉現身說法:“身為一個支持天貓的消費者,購買經驗值已達6位數。這是我‘雙11’的第一單訂單號:194638551198300,11月11日00:03拍下,00:08付款成功,11月16日下午被賣家告知訂單成為超賣了。但是那些00:36拍下的買家,11月16日已確認收貨,00:08拍下的買家為什么超賣了?”
11月21日17時30分,優衣庫在新浪微博貼出關于“雙11超賣”問題的公告,公告中承諾補償“紅包”,不過消費者并沒有“理解萬歲”,用1000多條評論責難優衣庫。
優衣庫為何不發貨?原是促銷品斷貨了
優衣庫在“關于‘雙11超賣’問題的公告”中承諾:對于客戶的超賣訂單進行退款處理的同時,按超賣退款金額發放同等額度的優衣庫官方網店紅包。例如:某客戶訂單中的超賣商品活動價格為249.5元,優衣庫將向客戶正常退款249.5元,并于退款處理結束3個工作日內向客戶發送249.5元的紅包至其支付寶[微博]賬戶。
理論上,優衣庫的承諾依然是給消費者五折讓利。優衣庫和消費者在金錢上并沒有損失,但是手續上卻繞了一個大圈子,而且商家仍然要發貨,這對于以方便快捷為宗旨的網購來說,這個圈子繞得令人大為不快。
優衣庫緊急超賣客服熱線解釋,承諾的原因在于“雙11”促銷的產品是庫存商品,賣完為止。目前,優衣庫已經不再為促銷品補貨,所以盡管優衣庫也意識到手續麻煩,但無能為力。
對于優衣庫的補償,有網友認為消費者沒有得利。網友@仁可粒表示:“不要紅包,就要發貨。不然還得折騰再買一次,還不排除繼續缺貨的可能,那紅包就成擺設了。”
造成雙方僵持不下的過錯,優衣庫將其推給天貓商城系統問題。優衣庫說直至18日才發現天貓系統沒有提示“超賣”問題。
律師
消費者可以不接受補償方案
廣東德比律師事務所金豪律師認為,“超賣”事件中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了侵害。消費者在下單后便與商家形成了買賣合同,商家不能隨意更改交易內容或自行以補償了事,除非消費者同意和解,所以從法律上講,消費者可以不接受優衣庫的退款加“紅包”補償方案。
金豪還認為,如果優衣庫認為過錯在天貓,理應向天貓追賠,而不是要求消費者妥協。
天貓
同意賠償三成,500元封頂
記者了解到,除優衣庫、歐時力外,阿迪達斯天貓旗艦店、探路者天貓旗艦店、GAP天貓旗艦店也出現了“超賣”問題。諸多商家把過錯皮球踢給天貓,紛紛表示:“一起期待天貓盡快推出解決方案。”
阿里巴巴[微博]公關經理趙妮歌向媒體表示,“目前方案是,如果本月25日前商家還沒發貨,以及‘超賣’的,我們將全額退還給消費者購買商品金額,同時賠償購買金額的30%,但是封頂不超過500元。”趙妮歌還說,消費者可以先申請退款,最近兩天等賠償方案公布后,再根據方案申請賠償。
■記者點評
“超賣”處理
考驗電商危機公關
天貓“雙11”狂歡過后,留待解決的網購疑難雜癥不少,比如巨量訂單下超賣提醒延時的技術問題,這恰恰印證了此前的擔憂: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若跟不上“狂歡”步伐,這對行業信譽是不小的打擊。此前,電商京東戰蘇寧,氣勢洶洶的京東被爆出商品先提價后打折、同類商品鮮有打折,難以比較低價真實性。電商第一次發動“狂歡”便遭遇信譽危機。
此番優衣庫、歐時力等天貓商家同時遭遇超賣問題,如果危機不盡快公關解決,商家以屁股決定腦袋,最終將換來消費者用腳投票。在雙方僵持的情況下,我們最怕看到商家那些看似合法的粗暴行為,所幸目前優衣庫迅速開通10條熱線給予解疑。
“雙11”狂歡背后的非理性消費是由電商刺激而起,電商從道義上必須付起責任,目前多個商家和天貓都做出不同程度的補償,然而補償使消費者得到利益最大化嗎?并不盡如此。
這時候,有責任的商家自當挑起擔子,“躬自厚,而薄責于人”。這種處理方式并不鮮見,兩年前東方航空[微博]公司一批頭等艙和經濟艙機票誤標成20元、10元,大量的機票成功出票。東航最終承擔全部損失,承認機票的效力。
今年“雙11”節期間,深圳太陽百貨對服飾商品實行“48小時無理由退貨”,盡管這是一種促銷手段,而且是有前置條件,可是經營額同比增四成。這說明一個道理:商家尊重消費者才能雙贏。
在此困境下,我們有理由期望天貓和商家借此公關危機,形成行之有效的處理方案,縮小消費者與商家的不對等利益鴻溝。
策劃:譚亦芳
撰文:南方日報記者 馬喜生 曾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