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樂福賣11個月“高齡”豬骨 市民稱化凍后已經發臭,超市回應確有解凍肉柜臺,但在保質期內
“建議今年1月15日前食用的豬扇骨,香港中路家樂福竟然賣到現在,明顯變質了。”12月7日,市民盧女士反映了她的遭遇。記者調查發現,家樂福超市銷售人員從倉庫拿來的低價扇骨帶有包裝日期2012年1月13日、建議1月15日前食用的價簽 。記者購買這批豬骨時,包裝日期變成了“12月8日”。記者將買回來的豬扇骨和新鮮豬扇骨放在高壓鍋內用清水煮了10分鐘,相比而言,“高齡”豬扇骨煮出來的骨湯上層渾濁,并且散發著腐臭味。對此,家樂福超市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超市銷售的肉制品沒有問題。
買來低價豬骨頭有臭味
盧女士稱,自己在香港中路家樂福超市買到了低價變質的骨頭,當時這些骨頭被裝在大編織袋里,里面則是一個個家樂福的塑料袋小包裝,有的袋子上還有條形碼標簽,可能是顧客稱重后又扔在超市內的,骨頭被拿出來后是處于解凍狀態,化凍后散發出陣陣惡臭,聽說這批豬骨還有不少。
7日下午,記者來到家樂福超市,在二樓銷售鮮肉和排骨的區域,有一個柜臺專門賣解凍豬肉。這個柜臺上有一個明顯的提示:“此售賣冰鮮產品是解凍產品,為了您的健康和保證產品質量,請不要再次冷凍此解凍產品。”記者發現,這些解凍排骨、豬蹄等都是在包裝之后再貼標簽的,上面只有12月7日當日包裝日期和“此日期前最佳”的提示。那盧女士反映的“11個月之前的骨頭”,到底在哪兒呢?
跟盧女士進一步交流得知,其購買的11個月之前的骨頭沒有擺在柜臺上,而是放在倉庫里,只有顧客確定要貨時,售貨員才會從倉庫里拿出來。
“高齡”豬骨專等大客戶?
12月8日,記者再次來到家樂福詢問有沒有豬扇骨,一名銷售人員說:“柜臺上沒有,如果要得多我現在從倉庫里給你拿。”記者假稱要開飯店需要大量的豬扇骨,男子說:“你要得多可以給你便宜到一塊五一斤,你在這里等著,我現在就給你去拿。”
大約過了15分鐘,該男子推著手推車走了過來,車里裝著一個編織袋。男子稱自己在這個超市賣豬肉已兩年多。“你如果要的量大,我們可以長期合作。以后再要打個電話就行了,叫我老姚就行。”打開編織袋,里面的豬骨頭大部分都是散裝品,記者在里面發現了一個塑料袋,袋子上有一個印著條形碼的標簽,包裝日期為“2012年1月13日”,建議在2012年1月15日之前食用,單價是每千克5元。
一位銷售人員解釋:“這是當時有人買了,但最終沒有付款,就連袋子一起拿回來了,標簽也沒有撕掉,就放進冷庫里凍著,有熟人大量要的時候就拿出來。”
老姚稱:“每次來了一批貨,沒賣完剩下的我們就存到凍庫里面,結果就攢了這么多。”見記者表示懷疑,老姚的態度突然發生了變化:“你到底要還是不要?你要是不要我這里大客戶多的是,我這幾千斤很快就可以賣完。”
煮了10分鐘變一鍋臭湯
為了不引起幾位導購人員的懷疑,記者稱回家煮煮看看能不能吃,一名女促銷員說 ,人吃了絕對沒問題。老姚也說,凍了這么長時間了,一煮就爛,特別好燉。記者要求少買一點 ,老姚從編織袋里給記者稱了4斤4兩豬扇骨,進行包裝的時候,價簽上的日期變成了12月8日。隨后,記者又從鮮食柜臺上買了一些新鮮的扇骨,比較起來,新鮮的扇骨顏色明顯要紅潤很多,肉質比較松軟,而存放了11個月的豬扇骨上面,豬肉都已經變成了暗紅色 ,解凍后肉質依然如橡膠一樣僵硬。
記者將買回的兩種豬扇骨放進高壓鍋內用清水煮沸了10分鐘。煮熟之后一揭開鍋 ,“高齡”豬扇骨無論是骨湯還是骨頭都散發出一股非常惡心的臭味,與新鮮豬骨湯相比,“高齡”豬扇骨的骨湯上層飄著不少絮狀物。而新鮮豬骨不僅骨湯相對比較清澈,而且還散發出一陣陣肉香。
超市回應:肉沒有問題
12月11日下午,記者就此采訪了家樂福超市相關負責人,一位自稱是豬肉科的滕科長表示:“你說的這種有兩個價簽的情況我從來都沒有遇到過,我們家樂福有自己的報損程序,報損的方式有很多種,可以碾碎,也可以通過別的方式銷毀,這都是有專人負責的,對于不能銷售的商品就報損掉了。冷凍商品的保質期一般是 12個月到18個月,如果你說你買的那個冷凍品是 11個月之前的,那也應該在保質期范圍內,是沒有問題的。”
當記者提到解凍肉柜臺上的提示時,滕科長承認,“我們超市銷售的大部分都是鮮肉,解凍肉只有一個柜臺,鮮肉包裝后保質期最多只有兩天,冷凍肉在解凍后最多只能保存一天。”
11日晚6時左右,記者突然接到老姚打來的電話,他告訴記者:“我就是個打工的,剛才科長把我罵了一頓,這個東西是有問題,本來都是喂狗的,打算要真的賣不了就按照報損價處理得了,你也不要再找上面了,都是我一個人干的,我賣這些東西我們科長是不知道的,所以要找就找我一個人好了。”
文/圖 記者 曹凱杰
工商
包裝前的狀態決定是否過期
市南工商部門一名執法人員介紹,-18℃狀態下,豬肉類的保質期限一般為10~12個月。但肉類初級產品都沒有生產日期,只有包裝日期和最佳食用日期,這兩個日期之間的間隔鮮肉一般是兩天,解凍肉都是包裝當天必須食用完。但肉在包裝之前到底是個什么狀態,這才是確定豬肉是否會超過保質期的關鍵,因為有時候一塊肉從冷鮮庫里拿出來之后,可能放在柜臺上當天并不能賣完,然后又放進冷庫里,這個過程可能要持續幾天,那這塊肉在包裝之前就已經超過兩天的期限,也就是已經超過保質期了。“如果同一件商品出現了兩個生產日期,至少初步可以判斷這是一種偽造生產日期的行為,關于家樂福超市到底是不是在銷售過期變質豬骨,我們將盡快展開調查。”
青島萬福集團品管部劉部長介紹,超市柜臺溫度一般都是零攝氏度到 4攝氏度,這是為了保證肉不至于被凍成硬塊狀。該環境下豬肉最多保存兩天,沒賣完應該銷毀掉,但有的超市里也存在沒有賣完后放回冷庫里冷凍,以后再接著賣的現象。
中國農業大學[微博]食品學院的李興民教授表示:“如果超市把原本冷凍的肉拿出來售賣,就不應該再放回去,因為零攝氏度到 4攝氏度狀態下很多微生物就可以生長了,包括可以致病的腸桿菌和其他致病菌,還有導致肉類變質的腐敗菌,反復這樣做肯定會導致病菌嚴重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