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至2011年,百勝集團委托市食藥檢所檢測的樣品中,有山東六和集團雞類產品19批,經檢驗有8批產品抗生素殘留不合格。
早報記者 欒曉娜
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介入調查,發現自2005年8月以來,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以下簡稱“市食藥檢所”)與百勝咨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勝集團[微博]”)簽訂了委托檢測協議,作為公共服務單位受百勝集團委托,對其原料、半成品自檢提供第三方服務。百勝集團每兩個月送檢樣品一次,樣品數、檢測項目均由百勝集團確定,檢測標準主要依據國家標準,檢測完成后按實際檢測項目收費。
2010年至2011年,百勝集團委托市食藥檢所檢測的樣品中,有山東六和集團雞類產品19批,經檢驗有8批產品抗生素殘留不合格,檢測結果均以檢測報告的形式報給百勝集團。今年8月以來,百勝集團未再進山東六和集團雞類產品。據查,市食藥檢所除檢測費外,從未收取過百勝集團其他任何費用。市食安辦表示,根據12月18日對百勝集團上海物流中心監督抽檢樣品的檢測結果,如發現存在違反《食品安全法》的情況,有關監管部門將采取最嚴厲的處罰。
上海市食安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對百勝集團收到自檢樣品有不合格的報告后,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將做進一步調查,如存在違反《食品安全法》的情況將從嚴處置。同時,對上海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未將不合格信息及時向相關監管部門報告,也將進一步追查,并實施最嚴厲的問責。同時,市食安辦將舉一反三,下發通知,要求全市各食品安全檢測機構,一旦檢測發現違反《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必須及時報告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