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江燃氣缺斤少兩亂改秤》后續
長沙質監再次抽查,燃氣市場問題繼續曝光
冰宇燃氣缺斤少兩還有“螺絲瓶”
記者 彭可心 通訊員 張文革
本報1月22日訊 繼昨日長沙市質監局檢查8家液化石油氣儲備站,發現缺斤少兩、封口不規范等問題后,今日,該局又檢查了2家儲備站、5家液化石油氣門店,不僅再次查出缺斤少兩的現象,并且還在芙蓉中路的長沙冰宇實業有限公司供氣站發現了早已停止使用的“螺絲瓶”,安全隱患令人堪憂。
門店:冰宇國慶新村店
【問題】 缺斤少兩仍存在
昨日在儲備站檢查出出廠液化氣瓶缺斤少兩,不想今天又在冰宇供氣站國慶新村店發現了缺斤少兩的情況。
隨機選取一個批次13瓶14.5公斤的液化氣,質監人員用標準秤稱重。數據顯示,13瓶氣的總重都在29.7公斤左右,減去16.5公斤的瓶重,每罐液化氣充裝量只有13.2公斤,相較14.5公斤的液化氣輕了1.3公斤。
“抽檢的這個批次液化氣都不合格。”質監人員表示,對于一個批次抽檢不合格的情況,會處以本批次貨物金額1至3倍、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長沙市質監局法制處處長張文革說,這次檢查出現的液化氣缺斤少兩的問題,不排除人為少量的可能。“下一步我們工作的重點,就是大力打擊人為作弊、少量的行為,不讓老百姓的利益受到損害。”
門店:冰宇芙蓉中路店
【問題】 發現退役“螺絲瓶”
在芙蓉中路的冰宇燃氣門店,質監人員驚訝地發現,早應該“退役”的3個“螺絲瓶”居然堂而皇之地擺在門店內。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液化氣瓶護罩由螺絲擰緊而非焊接的“螺絲瓶”,自1996年10月1日起國家已全面禁止生產,按照15年的最長使用年限,現已全部報廢。
張文革表示,這3個“螺絲瓶”其實在2011年就應該報廢,不知道為何會擺在門店內使用。“液化氣最重要的是檢驗日期,要確保在安全有效期內。已經停用的‘螺絲瓶’會對市民造成很大的安全隱患。”
儲備站:市液化氣公司
【問題】 計量器具配備不規范
當天,長沙市質監局檢查組一行還來到了位于新開鋪155號的長沙市液化石油氣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質監人員從98瓶液化氣中隨機選取了13瓶液化氣,并用自己帶來的標準秤稱重。數據顯示,13瓶氣重量普遍為30.7公斤~30.8公斤左右,瓶重16.5公斤,這個批次的罐裝液化氣凈含量比較一致,充裝量較合格。
但是儲備站計量器具配備不規范、封口膜標識不規范卻成了普遍問題。“今天檢查發現,不規范行為還是比較多。”張文革說,“按照規定,稱50公斤液化氣應該用大秤,14.5公斤液化氣應該用小秤,但是部分儲備站只有一個秤用于稱重,可能會造成結果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