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者稱百佳超市促銷牛奶按原價收費,律師指此舉已構成價格欺詐
■新快報記者周達標
價格標簽明明是3.1元/件,收款單卻顯示3.5元/件。前日下午市民藍小姐到正佳廣場負一樓百佳超市購買年貨時,發現自己被坑了。而對此百佳超市客服人員毫不為然,最后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才勉強為藍小姐辦理了退款。對此律師表示:超市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價格欺詐,應當雙倍賠償消費者。
標價3.1元,實收3.5元
藍小姐購買的是某品牌的250ml紅棗牛奶,原價是3.5元/件,在春節期間降價促銷是3.1元/件,“我經常喝這種牛奶,所以對它的價格也比較了解,三塊一的價格的確比較優惠,比整箱購買還優惠。”藍小姐說,于是她一下買了8件,可是當她到收銀臺買完單卻發現,這紅棗牛奶的單價居然是3.5元!
藍小姐于是立即向收銀員反映,但收銀員表示只是按照電腦操作,有問題可到客服臺反映。藍小姐于是回到賣場,將該紅棗牛奶的促銷標簽拔了出來,和收銀單一起拿到客服臺。
對于藍小姐反映的情況,一名客服人員在還沒看到標簽的情況下就聲稱“不可能”,待細看了促銷標簽和收銀單后,該客服人員才拿著兩者咨詢另一位客服人員,兩人輕聲細語商量了好一陣之后,為藍小姐退回了3.2元。
系統沒有更新而已?
接到藍小姐的投訴后,記者來到百佳超市客服臺,一名客服人員看了一眼藍小姐的收銀單后稱,這只是系統沒有及時更新而已。
記者看到,該紅棗牛奶的標簽上顯示,原價為3.5元,促銷價是3.1元,降價時間從1月25日至2月7日,標簽底色為黃色,以區分原價產品。這8天有多少人購買了多少件該商品呢?
對此,該客服人員卻稱,商品每天核定一次價格,不存在促銷8天按原價銷售的情況,“今天出現了價格錯誤,那是因為昨天晚上沒有及時更新,前幾天肯定是按促銷價賣的。”
“但即使是今天才是這個價格,今天有多少人買了多少件這個牛奶,有沒有人前來退錢?”對于這個問題,該客服人員表示暫時無法統計,但還沒有人前來退錢。
“商場的解釋是不合理和不符合邏輯的。”廣東安國律師事務所律師葛永喜表示,商品被反復售出,不可能是第一次發現存在著問題,如果反復售出依然沒有更改價格牌或電腦系統,顯然就是有意進行價格欺詐,建議藍小姐可向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