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每到“3·15”,中國質量萬里行的投訴平臺就會收到大量的消費者投訴,甚至后臺幾次擁堵癱瘓。
在成千上萬的投訴書里,我們感受著無數消費者的渴望、焦慮、憤怒、失望甚至絕望,而相應地,我們也感受到企業的驚慌、無奈和憂傷。做為連接企業和消費者的媒介平臺,雙方的關系時刻牽動著我們的心。
近些年來,中國質量萬里行投訴平臺上的投訴量一直有增無減,這意味著在某種程度上,市場假冒偽劣的有增無減。由此,我們的感受也在發生著變化。投訴量的增加是消費者維權意識的覺醒和增強,同時也是中國市場經濟的憂患。曾幾何時,我們甚至假設,既然有了新“消法”,“3·15”還有必要存在嗎?當假冒偽劣成為一種頑固復雜的社會現象,強化“3·15”的投訴功能,只能更深地割裂商家與消費者的關系,進一步固化甚至擴大兩者的矛盾,甚至在全社會的集體聲討中,中國企業的整體形象有逐漸被“妖魔化”隱患,這必將進一步扼殺國內市場消費熱情。這是我們在“3·15”最沉重的感受。
其實我們都知道,企業與消費者不是敵對關系,而是市場中的一個整體,是相互依存的關系,從經濟學上講,買與賣根本就是一種合作的關系,追求的是一種共贏。然而,在大量的投訴中,我們經常會看到消費者與商家的“兩敗俱傷”。
消費維權是正當權利,但維權者的態度很重要,當然,商家客服的態度也很重要。在這一點,我們認為應該是平等的:消費者不能自己把自己當上帝,在指責客服態度惡劣的時候,是不是也該反問自己該有一個什么態度?
維權的方法也很重要。怎么投訴?氣憤可以理解,但還是要理智地、有條理地把你的經歷寫成投訴書,投給我們或其他受理投訴的機構平臺。
投訴應該就事說事。多數情況下,消費投訴是個人行為。如你所購買的商品有問題,你有權利投訴,但也要掌握一個原則:不能因為你一個人的商品出現了問題,你就懷疑這個商品甚至這個企業有問題。我們不能妄下結論。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投訴,是什么問題就說什么問題,不該上綱上線!
“3·15”不該突顯消費者與商家的對立關系,而應該展現雙方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增進相互認知和理解。
我們經常提這樣一個觀點:“消費者”和“生產者”不是對立的,而是互相轉化的。假如你是一名生產食品的工人,當你去餐廳吃飯,你就是一位消費者,廚師就是生產者;廚師要給孩子買零食,他又成了你的消費者。
所以,每一個人在服務別人的同時,也被別人服務,這就是我們相互理解尊重的基礎。“生產”和“消費”不斷相互轉化,經濟就是這樣被推動,社會就是這樣向前發展。
“3·15”,除了投訴和曝光,我們還應該想得更多,做得更好。
【你會寫消費維權投訴書嗎?】
消費維權投訴書也可以叫“消費投訴狀”。很多人不會寫投訴書,這很正常,沒有誰專門練習或經常去寫這種東西,畢竟不是什么開心的事。但如果不幸真碰上了,而且你咽不下那口氣,就要進行消費維權,因此,會寫投訴書是必要的常識和技能。寫投訴書應本著依法、真實和理性的原則,詳細而具體地反映情況。
一份完整投訴書主要內容
一、投訴者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地址、聯系電話。總之,向受理方證明你的真實身份。
如要向外地有關部門投訴,在您個人的身份登記一欄,可能有的單位就要求細一些,有的就要求粗一些。畢竟現在做什么事,都離不開信任。所以,不要嫌麻煩。
二、被投訴者信息:企業或商家名稱、地址、聯系電話。總之,讓受理方能聯系到你要投訴的企業或商家。
三、投訴內容:
1、事情的客觀詳細經過(時間、地點、過程);2、投訴理由(質疑商家哪方面侵權:產品還是服務?還是兩方面都有?);3、在投訴過程中發生的新情況(時間、地點、過程)。
四、實物證據:與事實有關的證明材料,如合同、發票、門票、機船車票、憑證、錄像、錄音等等。
五、相關訴求:具體的賠償要求或其他要求。
六、特別提示:從法律意義上講,在沒有司法或權威部門確認之前,消費者的維權過程,其實都是質疑的過程,不確切但通俗點講,這就如同一個犯人在沒有對其進行司法審判定性之前,都叫“嫌犯”。這是常識了,大家都懂。因此,在寫“投訴狀”的時候,一定要本著客觀理性的態度對事情經過進行客觀表達和描述,不能添枝加葉,否則一旦失真,更復雜的糾紛就在所難免。切記!
投訴:會寫文章很重要!
投訴書,主要是敘事,把你“權益受侵犯”的事實,表達清楚是第一位的,別急著煽情、抒情,更別一味抱怨甚至謾罵而把什么事兒都忘記說清了。
總之,投訴,首先是要學會如何把你的事情說清楚,要會寫訴狀,要會寫文章,要把時間、地點、事情經過、你的要求,都說清楚。
如果你不知道怎么寫,就上網查一下,或者找個明白的人幫你寫,要不然,人家都不知道你說的是什么事?你要干什么?那還怎么維權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