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公主墳北站公交站旁,一個賣飲料香煙的攤點外墻上,“充100送100,充200 送200”的巨幅宣傳廣告格外顯眼,路過的人都會撇上一眼。
攤主見記者對這則廣告有興趣,便主動推銷起他所代理的這種“相當實惠”的充值卡。
攤主拿出兩張分別印著“中國鐵通”和“中國網通”字樣的“長途市話充值卡”,饒有興致地向記者介紹:“這種卡打電話只要一毛五,移動、聯通的號都能充,當時充值當時就送話費。”當記者問這些卡是否屬于鐵通和網通時,為打消記者疑慮,攤主痛快地表示:“當然是,沒問題,都賣了很久了,買的人也很多。”
這些卡看起來很像中國鐵通與中國網通發售的充值卡。不過,只要細心觀察就會發現,這些卡使用的查詢電話和客服電話都是一些固定電話號碼或者手機號碼。而實際上,中國鐵通的客服電話是10050,中國網通的客服電話是 10010。對于記者的這個疑問,攤主表示不知情:“這個我就不知道了,但是我們賣了很多了,如果不靠譜我們也不會賣這個。”
不光在北京、廣州等城市也都會看到一些貼著“充值100送100,充值 200送200”廣告的手機話費充值點。有時這些充值點是流動性的:一張桌子、一個人,或在鬧市路邊,或在居民區里,或在天橋上;有時這些充值點是固定的:比如在街邊的香煙飲料零售店里、在校園的報刊亭里。
這些充值點宣稱:無論你是移動還是聯通的用戶,只要符合接聽電話免費的條件,都可以使用這種充值卡,充值后不收漫游費,不扣本手機話費,長途市話折扣后0?郾15元/分鐘。不過,稍作攀談,你就會知道這些攤點并非移動或者聯通所設,推銷人員也并非是來自移動或者聯通的工作人員。
所充話費并未打入原賬戶
充一送一,返還力度如此大,長途市話還一個價,當然很誘人。
家住北京的應先生今年9月在中關村附近一個賣飲料的小店里購買了一張面值50元的充值卡。
“當時覺得充50元返50元很劃算,以前在馬路邊見過這樣的攤點,但是總覺得不可靠。在固定的攤點購買更有安全感,總不會騙人吧?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我當時買了50元的充值卡。”應先生對記者說,“不過,這些錢并沒有充到我原來的手機賬戶里。”那么,充值與贈送的話費都是充到哪里了呢?
應先生說:“當時交了錢,我得到一張‘50送50’的‘手機隨行充值卡’。刮開密碼后,我按照要求撥打了一個516開頭的固定電話號碼進行充值。電話那邊是一個真人,問了我的手機號碼、卡號以及卡上的密碼后告訴我充值成功。隨后,我又按照說明撥打了余額查詢電話進行確認。”
據應先生介紹,充值時所撥打的號碼與查詢余額撥打的號碼不同。
在充值完畢并通過指定方式查到返還的話費已入賬后,應先生當時就打給朋友一個電話進行驗證,不過撥打方式與我們平時的操作有所不同。
“我需要先撥打一個類似手機號碼的11位數的接入號,有音樂響起時我就可以掛斷。之后,幾秒鐘內會有一個回撥電話,接聽回撥電話并按照提示輸入我要打的電話號碼加#號鍵就可以接通了。”應先生說,“不過,晚上使用并不順暢,經常要不停地打那個接入號才會收到回撥,很不方便。另外,我覺得話費少得很快,似乎并不像宣傳的那樣是0.15元一分鐘。因不能查詢到通話詳單,也就無法核實他們在扣費時是否有亂扣費現象。”
不安全無保障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只要在網絡搜索引擎輸入“充100送100”,就會發現有很多相關文章,主題無一例外都是在揭露這種充值送話費活動實屬騙人。充話費、送話費,高達100%的返還率是餡餅還是陷阱?
應先生說起初自己也擔心過這種活動的可靠性,不過可能是因為自己購買的面額比較小,而電話又比較多,很快就消費完所存話費,所以在自己使用的一個星期內,并沒有出現余額憑空消失的情況。
不過在深圳打工的吳女士便沒有這么幸運了,她在去年曾有過一次受騙經歷。吳女士在深圳華強北的一個流動攤點購買了充100送100的電話卡。在幾次使用之后,200元的話費余額便變成了“余額不足”。
“我沒打幾次電話,可是很快就提示余額不足了。當時賣卡的人留給我的投訴電話也打不通了。”當時路邊售賣充值卡的攤點早已無處尋找,吳女士只能是吃了啞巴虧。
廣州的盧女士同樣在去年也購買了這種充值卡。“我是去年買的,當時圍觀的人很多,很多人在詢問這卡的情況。當時售卡人員還給我看他們的出售記錄,記錄顯示已經有一二十個人充過值。不過現在回憶,還是問的人多,買的人少。現在想想當初圍觀的人可能很多都是托兒吧。我當時覺得這么多人已經買過了,而且路邊經常見這種充值攤點,所以防范意識也就沒那么強了。”
盧女士說她當時充了100元,按照售卡人所教的方法查詢了余額,提示充值成功,余額還有200元。不過,之后的使用經歷讓她很氣憤。“沒幾天,那個特定的接入號碼就總是撥不通,幾乎每次通話都這樣,越打不通越著急,還耽誤事。我后來覺得麻煩,就不太使用那個接入號了。結果,兩個月后發現號碼失效,再也打不了了,這時我才注意到在卡背面的最下邊有一行小字,提示有效期是兩個月。”就這樣,預存的話費白白消失了。
記者調查發現,在北京,制作發售這種電話卡的公司非常多,而且都是一些不知名的小公司,有的公司只有幾個人。這些公司一旦將號碼注銷,關門走人,買了充值卡的用戶只能是損失錢財,自認倒霉。
成本低 利潤豐:代理隊伍不斷壯大
記者按照一張充值卡上提供的網址上網查詢,發現這些印有“中國鐵通”、“中國網通”標識的充值卡其實是由一個叫“北京市跨及恒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的公司出售。
在該公司的網站上,記者看到了更多種類的充值卡,都印著中國網通或者鐵通的標識。不過記者隨后從中國網通客服電話10010那里了解到,中國網通并未發行過名為“超級一號通”的充值卡。而且中國網通在市面上銷售的充值卡不可能為中國移動用戶充值。
在北京的五道口、西直門地鐵站與北太平橋附近,記者都遇到了充值送話費的流動充值卡攤點。
在五道口地鐵站外是熙熙攘攘的路邊攤。在各色的地攤中,一張被白色充值卡廣告布包裹的四角桌格外顯眼。
桌子后面站著兩名年輕男子,當他們看到記者駐足,便招呼記者并推銷起手里的充值卡。
“這種卡是移動還是聯通的呢?”記者問。
“是鐵通的。”
“這是以前那種回撥卡嗎?”
“移動的可以直撥,聯通的需要回撥。”
記者了解到,這里除了有上文中應先生所述的那種以回撥方式實現通話的電話卡外,還有另一種不用回撥的電話卡:同樣的充值方式,同樣要先撥一個接入號,不過在聽到提示音后就可直接撥號并按#號鍵,無需掛斷等待回撥。這回的接入號是以0468和0454開頭的11位數。而查詢余額的方式是用本機撥打接入號進行查詢。
兩名男子見記者對充值卡感興趣,除了極力推銷此卡外,還提出如果有意可以讓記者做業務員,每張卡可獲利10元。不過,隨著調查的進一步展開,記者從一個售卡總部了解到,面值100元的“超級一號通”從公司總部的拿貨價是50元兩張。如果拿得多,價格還可以更低。也就是說,每張卡至少可獲利25 元。正是由于這樣豐厚的利潤,使得不斷有新人加入到業務員的行列。據售卡總部一個姓孫的經理介紹,在業務員當中,大學在校學生居多,卡的銷量在校園里最大。
高額返贈充值卡真面目
中國移動、中國聯通每年都會推出充值返話費的活動,比如近期,中國移動北京分公司就推出了針對全球通用戶的返還率高達50%的充值返話費活動。在今年7月,中國移動廣東分公司還曾推出針對全球通用戶的返還率高達100%的存話費活動。但是這些返還率很高的充值活動一般都是針對一些重點目標客戶。而本文所報道的這種滿大街都有、移動聯通均可使用的高額充值送話費活動究竟是何種業務呢?
據記者了解,這些街頭售賣的充值卡大部分是早已被工業和信息化部叫停的“回撥卡”。
有時,為了掩人耳目,售卡者會將一串IP號碼捆綁存儲在手機用戶的“1” 鍵上,讓撥打變得簡便一些。現在也有些充值卡能夠做到無需回撥就實現雙方通話,但這也只是利用了一些更新的技術手段而已,其本質依然不離回撥業務。而確保這個功能實現的平臺,便是網絡電話:用網絡傳遞語音數據包,再將信號接入一些租用的公共電信網絡實現通話功能,將主叫用戶通過軟交換網絡變為被叫用戶。運營商或者虛擬運營商通過收取資費,從而達到用戶節省通話資費、運營商或者虛擬運營商贏利的目的。
回撥電話的實質是將A呼叫B,轉變成C呼叫A和B。這樣一來,A和B都是被叫,按照單向收費原則,都不用收費,這個C就是回撥服務器。所以,有些卡上會明確提示用戶:“本充值卡只限接聽免費電話使用”。曾經有購買充值卡的用戶發現,充值卡和手機話費里同時都被扣了錢,原因就是這些用戶的手機采用了雙向收費標準,不能免費接聽電話。
目前,非法存在的回撥卡市場可謂是魚龍混雜。調查中受訪者所反映的受騙情況主要由以下原因引起:一種是一些小的經營公司因為投入資金少,設備有限,根本承受不了那么多客戶同時使用,但是由于利欲熏心,只顧賣卡不注意投入,大量客戶使用而使系統陷于癱瘓狀態。這時,無論你怎么撥打那個接入號,都會發現永遠打不通。另一種是,一些運營公司以超低價吸引代理商加盟,誘導代理商大量購入設備和充值卡,然后當收回的資金達到一定數目后突然撤資跑人。當這些所謂的運營公司突然把回撥系統停用,那么所有售出的充值卡都永遠變成了無效的空卡,而所有受騙人的錢也永遠要不回來了。
電信行業專家李軍向記者介紹,目前銷售的這些手機充值卡都是由一些小民營通信公司在運營。他們只要申請一個接入號碼,在一臺電腦上安裝一套特定的軟件,再租用一條光纖就可以開張賺錢了,門檻非常低。由于設備數量少,所以無法承載大量用戶同時使用,不僅通話質量不能保證,甚至經常出現封號關張的情況。由于投資設備金額少、門檻低,于是這種方法被很多詐騙分子利用,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成為一種電信欺詐方式。
“目前這些街頭攤點售賣的手機充值卡其實都是不合法的。”聯通集團增值業務部萬處長告訴記者,“以前,有些基礎電信運營商曾經推出過回撥業務,例如網通的白領秘書卡(靈動卡)、電信的家家通卡(貝貝通卡)、鐵通的隨意通卡。但是2007年,原信息產業部特意發布過《關于現階段暫不允許開展電話回撥業務的通知》(信部電函〔2007〕86號)文件,明令禁止運營商開展回撥業務,所以,回撥業務開始轉由民營企業私下非法運營,這其中就有一些不法分子則收了錢就跑,根本不提供服務,而消費者也很難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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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0日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開始實施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對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申請、審批、使用,經營行為的規范,經營許可證的變更和注銷,經營許可的監督檢查等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以進一步加強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
《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
申請經營基礎電信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專門從事基礎電信業務的公司,并且公司的國有股權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有業務發展研究報告和組網技術方案。
三、有與從事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四、有從事經營活動的場地、設施及相應的資源。
五、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六、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在全國或者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經營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
七、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
八、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