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北京訊:一件商品若在超市收銀系統中沒有及時登記或更新,超市圖省事而使用相同價格的其他商品條碼標簽頂替,這種現象人們稱為“頂碼”。殊不知超市的一時省事卻有可能讓消費者無法享受到應有的三包服務。
前不久家住北京通州區的黃女士在超市購買一部“霹靂神8001”無線耳機,沒過多久發現耳機存在質量問題,由于外包裝只標明了耳機的型號卻沒有標明品牌,黃女士只好翻出了超市的購物小票,購物小票上顯示自己所購的無線耳機是“歐凡”品牌。黃女士與“歐凡”廠家取得了聯系,廠家卻答復他們從來沒有生產過“霹靂神8001”型號的耳機,無法為其提供維修服務。黃女士當即撥通了通州工商分局電話,舉報該超市銷售冒牌商品。
通過調查發現,黃女士購買的無線耳機并不是什么冒牌貨,而正是“頂碼”銷售的商品。超市解釋由于黃女士所購的那款無線耳機剛剛上架,還沒來及將耳機的條碼信息輸入收銀系統,所以暫時用同價格的“歐凡”條碼來救急,殊不知讓黃女士產生了如此大的誤會。
雖然超市當場承諾為黃女士所購的無線耳機提供質量保證和三包服務,但通州工商分局還是專門約見了超市負責人,要求其對“頂碼”銷售情況進行整改。目前該超市已將所有“頂碼”商品暫時下架,并將此問題通過總部向聯營供貨商進行了通報。
“頂碼”銷售多出現在超市與其他企業聯營的商品上,而由超市統一配送的自營商品很少發生。通州工商分局工作人員介紹,消費者在超市購物很少開具發票,而購物小票也就成為唯一的消費憑證,由于“頂碼”銷售的商品購物小票與所購商品不符,極易造成超市不承認和無法享受三包的情況。對此通州工商分局要求超市加強內部管理,規范自身行為的同時提醒消費者,交款后最好認真核對購物小票和所購商品是否相符,若是遇到“頂碼”的情況要及時要求超市開具手工填寫的購物憑證,載明正確的商品信息。
姜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