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個人評先創優“一票否決”
買車輛保險要花更多錢
銀行個人誠信受影響
在單位還要受紀律處分
酒駕·背景
根據公安部統一部署,8月15日~10月15日,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展酒后駕車專項整治行動。此次行動,警方將堅決做到“四個一律”,嚴懲酒后駕車行為。長春交警在8月17日的統一行動中,共處罰了84名酒后駕車者,其中8名醉酒者被拘留15天。
酒駕·訪問
昨天,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總隊長劉偉就酒后駕車專項整治行動接受記者采訪,他表示,治理酒后駕車要多管齊下,我省爭取將酒后駕車行為與銀行個人誠信體系等掛鉤。
記者:這次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很嚴格,我省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劉偉: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我們要求全省各地針對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發生的規律特點,調集優勢警力,針對高發區域和高發時段,高密度部署勤務。在行動中要用足法律手段,讓酒后駕駛成為駕駛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壓線。專項行動后,我們要繼續在全年保持高壓態勢,防止出現“整治一段好一段,整治一結束就反彈”的現象,全力打造“開車不喝酒,酒后不開車”的良好氛圍。
記者:除了加大路面攔查和處罰力度外,還有什么輔助手段?
劉偉:治理酒后駕駛,不僅要強化處罰手段,還必須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力量,多管齊下,綜合治理。我們爭取實現以下措施:
通過交通安全委員會和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在單位內部人員管理考核制度中實行酒后駕駛責任追究制度,將酒后駕駛違法行為與個人評先創優掛鉤,實行“一票否決”。
對酒后駕駛、無證駕駛、闖紅燈、越雙實線逆行、鬧市飚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情節惡劣的酒后駕駛違法人,要在媒體公開曝光,在社會上廣泛展開討論。
協調銀監會、保監會等部門,與車輛保險費率和銀行個人誠信體系掛鉤,凡酒后發生事故的,或醉酒駕駛的,將提高車輛保險費率。
對機關、單位和社會團體工作人員酒后駕駛的,要抄告其單位,并建議給予紀律處分。
酒駕·商機
“代駕”遇冷 在嚴管環境下或有機遇
“你當然可以喝酒,但酒后開車就是違法了。你可以找人代駕啊。”在17日的查處行動中,交警耐心地勸一名違法者。
“我也想找人給我開,可我的朋友自己都有車,他們顧不上我,我家人都不會開車,我找誰開啊?”
“可以找代駕公司。”
“代駕公司?我不知道上哪兒去找……”
“如果能有正規代駕公司,酒后駕車的人就會越來越少,我們希望能將這個模式實施好。”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王玉民說。
酒后找人代駕是個好辦法,可現實情況怎樣呢?
本報記者做了一份調查問卷,100名駕駛員填寫。以下是部分內容:
制圖 王芳
公司酒后代駕業務量都為零
記者了解到,目前長春市有私家轎車10萬余臺,酒后代駕業務應該有一定的發展空間。那么,這個行業的現狀到底如何?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目前長春市尚無以“代駕公司”為名注冊的服務企業,開展代駕業務的都是汽車租賃公司。記者聯系了長春市多家汽車租賃公司,這些公司的業務范圍大多標明了“提供酒后代駕”,價格一般是50元起步,根據距離遠近算錢。記者電話采訪了6家公司,結果令人意外——每家公司的酒后代駕業務量都為零!
經營者說,酒后代駕只是一個輔助項目,從來沒有人詢問過,他們也從未主動到酒店去推銷。
代駕“個體戶”接到百多單生意
不過也有例外,記者在網上找到了一個提供代駕的“個體戶”。發布者說,半年多他已接到100多單生意了,其中80%是女性,她們膽子小,一般不敢酒后開車。“男司機就很少有愿意花錢的了,他們膽兒大,喝多少都敢開,我接到的20多個男顧客,都是喝得快人事不省了,實在開不了車。要不,估計他們也得硬撐著開。”
他是如何獲得業務呢?“我聯系一些有熟人的酒店,讓他們和醉酒者說是否需要找人代駕,有的酒店沒有熟人,就給服務員一些提成,這樣才能做好生意。”
“這兩天交警在抓酒后駕車,我的業務好起來了,酒店服務員告訴客人,交警就守在門外等著抓你呢……我每天接好幾個活兒!要是每天都這樣,我生意可就火了。”
“我們贊成酒店這樣‘通風報信’。”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王玉民說,“他們應該告訴開車來的飲酒者,交警就在門外等著抓呢。代駕業務不是遭冷遇嗎?現在他們應該在這方面用點兒心,就像那個小伙子一樣。”
趨勢:規范合同減少糾紛
上述的“個體戶”生意不少,但弊端更多,由于沒有正規的經營資質,一旦出了調查問卷里提到的問題,就會陷入僵局。
據悉,在一些發達城市,正規的代駕公司會在代駕前與車主簽協議,規定代駕員要主動向客人出示自己的身份證、駕照,還包括收費標準、車輛出現損壞、財物丟失、發生交通事故等情況的解決方案。代駕員要把醉酒車主送回目的地,并由其親友檢查車輛有無刮傷痕跡,清點隨車物品,按協議收費和回執。
吉林常春律師事務所的齊江濤律師表示,顧客嚴重醉酒時,失去對自己行為性質及后果的判斷能力,所簽合同就不能被認定是有效的。建議酒店或顧客在喝酒前或未醉時就提出是否要酒后代駕服務,并簽訂書面合同。
本組漫畫 馬勇
酒駕·借鑒
南京對勸駕駛者喝酒者、與酒后駕車者同車卻不及時主動勸阻制止者,進行處理。長春市交警支隊領導表示,他們也有同樣的想法,將考慮向市政府匯報。
酒駕·教訓
酒后騎摩托車
1人身亡
在17日的統一查處行動中,被交警抓住的酒后駕車者都很沮喪,但和下面這位醉酒駕駛摩托車的人相比,他們應該感到慶幸。
17日凌晨,干了一晚上活兒后,長春凈月經濟開發區的工人張某和黃某騎著摩托車去吃夜宵。他倆一喝就喝到了天亮,酒后,兩人騎摩托車回家。在長清公路12.4公里處,倆人醉意闌珊,張某的摩托車一頭撞上了路燈桿……
張某當場死亡的慘景,讓黃某的酒醒了一半。
“我被拘留15天都算幸運啊,他死得太慘了……等我從拘留所出來后,再也不喝酒了!”工友的慘死給黃某刻上了深深的記憶,“酒后駕車,就是自己找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