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在車身上貼上大字報。信息時報記者 蕭嘉寧 攝
時間:日前 地點:員村某4S店
信息時報訊 (記者 朱宏 實習生杜潔)上月中旬,李女士在天河區員村某4S店購買了一輛剛上市不久的新款小車,一切手續均已辦妥,誰知買車后的第9天,發動車子時,發動機內傳出“嘭、嘭、嘭”的嘈雜聲,李小姐遂將車開回店內修理,要求商家更換一輛同型號的新車,但遭到了銷售方拒絕。
42萬元新車9天出故障
9月7日下午1時許,李小姐將問題車停到該4S店門前。車子停在銷售店門口,車前蓋和四扇車門全開,車身上面貼了3張大幅白色標語,引起眾人圍觀。
在4S店門口,車主李小姐及其親友向記者訴說了買車經過。8月25日,李小姐在該4S店花42萬元購買了這款新上市的車型,并為新車繳納了購置稅并且辦好上牌手續。誰知道,新車買后的第9天,李小姐發動車子時聽到發動機內傳出“嘭嘭嘭”的嘈雜聲,“聲音好像拖拉機一樣”,于是她將車子開回銷售店進行維修。
檢修人員檢查后,初步懷疑發動機內的汽缸可能有問題,需要將車送至廠家打開發動機檢查。
李小姐認為,與其打開發動機進行檢修,不如給自己換一輛同型號的新車,但這一要求被銷售方拒絕。
“我一些懂汽車的朋友說,新車的發動機一‘開膛’(指“打開”)后,車子就掉價了!”李小姐說,按照產品“三包”條例,產品若出現問題,消費者可享受15天包換7天包退,自己購買的新車剛過了9天,換一臺車是合理要求。
4S店愿出錢換發動機
該4S店客戶關系部部長饒紀蓮告訴記者,李小姐的車送廠家檢修的同時,4S店會暫時提供另一款式的汽車給李女士作為代步工具。不過,李小姐拒絕了這個建議,堅持要求更換一輛同類型新車。
4S同時承諾,如果打開發動機,證實問題確實出自發動機本身,則由廠家負責更換一個全新的發動機,若其他原因致損,則由該4S店出資為車主更換一個新的發動機。
但是,對于車主的“換車”要求,該店副總經理何韶蔚表示,車主已為這臺車繳納了購置稅,并且辦理了上牌手續,如果整輛車更換,那么被換回來的車就成了“二手車”,經銷商也無法再賣出,所以不同意更換新車的要求。
工商:產品三包不含汽車
昨日下午,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撥打了工商部門12315消費者電話咨詢這一問題。一位工號為“172”的工作人員表示,產品“三包”問題不包括汽車,但12315會就此事與銷售方進行協商,1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該工作人員建議李女士將此事反映給機動車維修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