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傍名牌”的商標得到核準注冊本身就存在問題,該不該得到注冊很值得商榷。
“傍名牌”已成服裝業頑疾
最初服裝的假名牌是明明白白的搶注,直接把國外的名牌抄過來,只是簡單的抄襲、復制,而現在則是在原來名牌的基礎上稍微做一些改動,但肯定讓消費者對原來的品牌有一定聯想。《商標法》2001年12月修訂之后,允許自然人申請商標,搶注的情況以自然人居多,這也是近幾年的一個變化。
消費者對名牌逐步的認知,利益的驅使是造假者“傍名牌”的原動力,國家對假冒名牌打擊力度的加大,也使得不法商人開始采用“傍名牌”這種相對隱蔽,處罰相對較輕的方式來牟取利潤。服裝與人們生活的息息相關,低成本、低技術含量和高利潤則使得這個行業假名牌、仿名牌的現象比其他行業更為嚴重。
“傍名牌”的多種形式
除了模仿著名品牌的商標外,“傍名牌”還以另一種形式出現,即使用著名企業的名稱或其中的部分關鍵字眼作為品牌的名稱。注冊了企業名稱,沒有注冊商標,或是注冊了商標,沒有注冊企業名稱,都使得不法商人有了可乘之機,再加上《企業名稱法》和《商標法》之間存在著沖突,這個問題便不能很好地協調,工商局曾專門對此下過文件,但仍然不能徹底解決。實際上信息共享很重要,在商標局注冊商標和企業注冊名稱時,之間能得到互通,根據共享的信息著手審查,國家目前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正在著手解決之間的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