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人需要,什么樣的名牌都能生產。客戶喜歡哪個品牌,我們就到市場上買相同品牌的產品,回來照葫蘆畫瓢。”從事服裝生意的張老板如是說。現在,市場上假名牌五花八門,不少假名牌包裝精美,有的還有防偽標識,有時讓行家也難辨真偽。還有的不明著假冒,而是采用一種更隱晦的傍名牌的方式,如有了“紅牛”便出來一個“紅午”;有一個“圣羅蘭”,市場上就冒出個“皇家圣羅蘭”等等。還有的企業將買獎項、買榮譽視為企業發展的捷徑,于是“公認名牌”、“十大主導品牌”、“××推薦品牌”等等便應運而生。這些無效榮譽讓消費者眼花繚亂,無所適從。
根據《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規定,合法有效的名牌有兩類:一類是“中國名牌產品”的評價,由國家質檢總局授權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進行。另一類是省級(自治區、直轄市)名牌產品的評價,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名牌戰略推進機構進行。除此之外,任何形式的名牌評比、評價行為,都是非法的,無效的。中國名牌的有效期為3年,在有效期滿的當年第二季度,應申請復評。
專家指出,名牌是一項系統工程,包括質量、商標、科技、管理、宣傳、策劃等,名牌不是什么機構都能評,也不是隨便可以在產品包裝上標注的。中國名牌的標志是紅顏色的圓圈,中間為藍色。消費者一定要認清,如有疑義,可以登錄中國名牌網站查詢。一旦買到或發現假名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