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讀者王女士反映,她6歲的女兒在幼兒園上學被摔斷胳膊,治療費花1萬多元,幼兒園不愿出一分錢。
王女士說,她在鄭州市文化路路寨村租房住,6歲的女兒婷婷(化名)從去年開始在該村金苗回族幼兒園上學。今年6月29日晚上8點,王女士突然接到鄰居電話稱她女兒在學校摔傷了。
據王女士稱,婷婷下午放學后,把書包放到家里又去幼兒園玩了,在幼兒園里玩滑梯時胳膊被摔骨折了(如圖)。后在醫院花費1萬多元,給幼兒園孫姓園長聯系,但孫園長稱她沒責任。
20日下午,記者聯系上幼兒園孫院長,她稱,婷婷是放學后摔傷的,幼兒園沒有責任。
對此事,河南元慧律師事務所常國玲認為,雖然已經放學,但幼兒園工作人員應該對孩子的行為進行保護。從這件事看,幼兒園應該賠償部分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