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訴合肥一家超市賣過期產品 超市懷疑被其掉包
本報熱線96511消息 7月27日上午,市民彭先生打來熱線反映,他在馬鞍山路上的一家超市買了一袋過期產品,要求超市給予處理。而超市對彭先生所持過期產品的來源表示懷疑。
消費者投訴
7月27日上午12時左右,記者來到了超市二樓的服務中心。彭先生所說的過期食品是一盒雀巢牌的300g兒童餅干。包裝上所印的生產日期為2010年3月12日,保質期到2011年3月12日。按照包裝上顯示的時間,也就是說這盒餅干已經過期4個多月。彭先生出示一張購物發票,上面顯示:他以23.5元購買了這盒餅干。
“我買這盒餅干時,發現它包裝舊舊的,就問旁邊工作人員怎么回事。她說我不知道,叫我問主管。”等彭先生付過賬后,他感覺餅干的包裝有問題,便向超市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反映。“我問了服務臺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叫我等主管過來處理。”
據彭先生介紹,上午11點30分時,一名主管跟彭先生承諾,如果確實屬于過期產品,他們將“以一賠十”。
但彭先生并不同意,他表示,“這個東西要是給小孩吃的,如果吃壞肚子怎么辦?這本來是件很小的事情,但是說明他們超市根本不關心消費者的利益。”他不接受超市的退貨賠償的處理方式,并要求超市公開賠禮道謝。
超市質疑
在現場,一位錢姓女經理和該主管向記者介紹情況。該主管對彭先生所說的“等半個小時”并不認同。他說:“大概在11點10分左右,我聽到對講機里說有人投訴,我就來處理情況了。該顧客一開始要求‘以一賠十’的賠償,但過了一會兒,他不同意這樣的賠償請求。”
錢經理表示,“7月26日晚,我們對商品進行盤存時,發現該產品只有兩盒。事件發生后,我們又通過超市庫存系統進行核查,發現該產品在系統上仍然顯示為兩盒產品。也就是說,彭先生的產品是第三盒,這與我們超市庫存系統上存在數據不符。”
她認為,彭先生手上的過期產品可能不是在該超市購買的。或者,彭先生手中持有的過期商品與超市銷售的產品并不一致。
隨后,記者要求查看貨架上的該產品的其他兩盒產品,錢經理表示產品還在貨架上。當記者同錢經理來到該貨架時,卻發現該商品已經被搬下貨架。隨后,超市工作人員出示兩盒同樣包裝的該產品,其包裝顯示餅干的保質期到2011年12月。
在記者的要求下,錢經理還向記者出示了該商品庫存的電腦截圖。從截圖上看直到7月26日,該商品的庫存顯示為2件。
在彭先生和錢姓經理的協商過程中,錢經理表示,“我們立即聯系了品牌的廠商,他們委托我們進行賠償。”而彭先生表示,他將到相關部門去投訴。(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