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 (記者 革繼勝) 針對近期在檢查中發現個別經營者銷售織紋螺的情況,市食品安全辦昨天發布警示稱,市民應自覺拒絕食用織紋螺,以免引起食物中毒。
據介紹,織紋螺俗稱海絲螺,盛產于浙江、福建、廣東沿海。織紋螺的外形特征表現為尾部較尖,細長,長度約為1厘米左右、寬度約為0.5厘米,約指甲蓋大。織紋螺在生長過程中,攝取赤潮中的有毒藻類而被毒化。織紋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貝類毒素,類似于河豚毒素。
此前,浙江、福建等省份已立法或下發規范性文件,禁止在本省銷售織紋螺等有毒有害食品。北京市食品安全辦公室也于2004年7月下發了《關于停止購進和銷售海絲螺的緊急通知》,在本市范圍內停止購進和銷售海絲螺。
近期有關部門在對本市部分餐飲企業、市場的檢查中發現,仍有個別經營者銷售織紋螺,對首都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構成潛在的嚴重危害,市食品安全辦和衛生等相關部門已采取了積極的控制措施,加強市場和餐飲業監督管理,同時提醒全市市民,最好不要食用織紋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