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劉丹 發自北京
2009年12月17日,北京市門頭溝法院以買賣合同糾紛為案由,受理了山西消費者王順虎訴訟黃金酒的案件。消費者在起訴商家和生產者的同時,還將黃金酒中涉及到的4名品酒師也告上法庭。1月4日,黃金酒生產商五糧液保健酒公司方面向《每日經濟新聞》透露,公司將應訴,并配合司法部門的調查。
消費者飲用不適引糾紛
2009年11月11日,消費者王順虎在北京門城物美商城有限公司購買了無錫健特藥業有限公司、上海黃金搭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保健酒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黃金牌萬圣酒”(以下簡稱黃金酒)禮盒裝一瓶,價款為328元。
“我看到五糧液黃金酒官網上《產品手冊》頁面的廣告宣傳,說這酒有各種強身健體的功能。”王順虎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他購買黃金酒回家后每天按照說明服用20~30毫升,結果沒多久出現不適癥狀,并曾向公司方面反映過,但是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隨后便尋求王海熱線幫助維權。
原告代理人王海認為,產品的宣傳冊等廣告語涉嫌存在一定的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在王海的幫助下,王順虎于2009年11月23日向北京市門頭溝法院起訴了包括銷售商等在內的黃金酒8個相關責任方。去年12月17日,該法院正式受理立案,案由改為買賣合同糾紛。
黃金酒生產商稱將應訴
1月4日,本報記者致電五糧液保健酒公司副總經理劉國強。對于消費者的幾點疑問,劉國強表示黃金酒確實接到過一些消費者的和起訴,但最后都以勝訴告終。
“對于消費者的起訴我們會應訴,配合司法部門的調查。”劉國強表示。而對于夸大效果等指責,他回應稱,黃金酒從來沒有明確說產品有治療、治病等功效,宣傳冊上只是標明藥材本身的藥效。
那么藥材藥效是否與黃金酒保健效果有直接關系?為何沒有出現“本品不能代替藥物”等字樣,劉對此沒有正面回應,只是表示企業完全遵守了國家的相關規定。
而對于前文提到的勝訴案件,黃金酒方面1月5日表示將會把相關材料發至記者郵箱,但至記者截稿時為止,暫未收到公司方面的任何材料。
4名品酒師被一并起訴
值得關注的是,消費者在起訴商家和生產者的同時,還將黃金酒中涉及到的4名品酒師也告上法庭。起因源于產品宣傳冊上一段文字:國家品酒大師沈怡方、高景炎、高月明、楊明到訪五糧液集團,在品鑒黃金酒后,一致給予高度評價:“五種糧食,六味中藥。飲之大補”。
“作為專業品酒師,其執業范圍僅限于對酒的色、香、味作出評價,無資格評價功效。‘飲之大補’屬于功效描述,應進行臨床試驗并由具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關鑒定和衛生行政部門的審核。”王海認為,品酒師并非法定的檢測檢驗機構,故無能力對于白酒的原料成分進行認定。此外,王海對于“五種糧食、六味中藥”的結論從何而來也產生了質疑,并認為被告4人的評價足以誤導消費者。
在起訴書中,記者發現4名品酒師中級別最高者沈某為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白酒專業委員會副會長、全國白酒專家組組長。記者隨后致電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白酒專業委員會,委員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副會長只是一個名譽頭銜,沈也并不在北京辦公,本人早已退休。對于“代言”一事,該委員會回應“這屬于個人行為,并不代表協會,如果委員會對某種酒類進行品評和鑒定需要專家組討論,并會蓋上公章。”
記者致電其余品酒師所在的單位,均被告知出差或者不在。
“目前品酒師是新興的十大職業之一,被國家認定為職業工種。2009年相關標準剛剛出臺。”據中國釀酒工業協會白酒分會的相關負責人介紹,以上4人在業內資歷較深。
“在品酒師行業里確實有 ‘假品’、‘亂品’甚至‘不品便評’的現象。”一名業內專家如此感慨。
記者致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中心考核處的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還沒有接到相關舉報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