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西安市的綠色建筑物可以分成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3個等級了。全國《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試行)近日開始實施,符合規定的建筑,可以貼上“綠色建筑”標識。
據介紹,《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是我國首次發布的有關綠色建筑的綜合性國家標準。綠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能、節地、節水、節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
西安市環保局有關人士稱,綠地面積的多少并不是決定某建筑是否綠色建筑的主要指標。某些社區建設高檔的園林景觀、提高綠化面積,宣揚是“綠色建筑”,是一種片面概念。真正的綠色建筑應因地制宜,建筑構件和材料的使用要考慮可再生性、本土化、當地氣候、地形地貌環境和風俗傳統等,選擇最佳的隔熱與遮陽組合,建筑具有節能功能,這才抓住建造綠色建筑的“要害”。
綠色建筑的等級由低至高將分為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3個等級。評價標識的申請由業主單位、房地產開發單位自愿向國家建設部提出,申請評價標識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應當通過工程質量驗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建設部將委托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負責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具體組織實施等日常管理工作,依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和《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試行)對申請建筑進行考核。評審專家委員會評審后,進行項目公示,最終由建設部確定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