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無業游民的宿遷婦女周美,因每月向淮安市清浦區清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繳納2000塊錢,竟搖身一變成為該中心下設的社區衛生服務站醫生。她用含有砒霜的“秘方”為女患者治療婦科病,結果導致兩人先后死于中毒。( 7月4日《今日早報》)
在這家掛著政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牌子的服務站就醫,你不但可以用醫保卡看病、買藥,而且連開具的病歷、處方箋包括發票,也都印著同樣的名號。你是否想得到,這家曾掛著“內科、小外科、兒科、口腔科、中醫科、婦科”等多項業務的經營場所,居然沒有醫療機構許可證,也沒有營業登記證?甚至,在這里坐診的 “醫生”不但沒有學過醫,不具備行醫資質,就連那付治死人的藥方還是從一本所謂的《神醫奇功秘方錄》中抄錄下來?
新聞里說,這家服務站的生意一直很好。被告在法庭上披露:“如果沒這事,我與清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合作到今年11月份就滿4年了。我沒有行醫資格,中心的李主任心知肚明”。我實在不知道,在三年多的時間里,這種證照全無的“水貨”憑借什么成功躲避了政府衛生部門的檢查與監管?難道,人命就值“一個月交納繳納2000塊錢”?一些職能部門及負責人,憑什么不應該為此負責?
為何這幾年來,我們很多社區醫療機構的社會公信力總是不夠?提供的醫療服務質量難令公眾滿意,最后導致門前冷清?不是專家少的問題,而是衛生標準不夠高的問題。我認為,一個關鍵前提是,應該從嚴格的衛生監管開始做起,花大氣力與魄力在驅逐“劣幣”的治理上。在生活的各個角落里,究竟還隱藏著多少類似的齷齪與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