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長假黃金周,會有一些不良商家絞盡腦汁開展各種各樣的促銷活動,利用信息不對稱和顧客貪圖小利的消費心理,以各種貌似實惠的優惠活動,誘導消費者不理性消費,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從以往的情況來看,節日期間消費者要警惕商家以下幾種主要的促銷方式:
一、以所謂“國慶大酬賓”、“直銷價”、“驚暴價”、“全市最低價”和“有獎銷售”等口號進行促銷,其實部分不良商家就是在利用這些招牌拋售積壓陳貨、滯銷商品、殘次商品甚至是假貨。抽獎活動中,消費者真正能夠得到的是一些價值的小獎項,價值高的大獎項商家并沒有放入抽獎箱或者事先將獎券撕下由內部人員冒充消費者參加,消費者一般無法獲得大獎。
二、商家宣傳廣告的特價商品,部分只標明超低特價,折扣優惠看似很大,實際上有很多限制條件沒有明示,消費者很難以低價買到。還有的商家打出的宣傳標語為“全場3折再返券”,而實際上很多商品不參加活動的,有些柜臺只返券不收券卻沒有在明顯的位置明示,消費者很難得到真正的實惠。
三、“滿1000送100元,買100送100元”等形式的返券誘導消費者循環消費。這種方式看起來和商品打折一樣,而實際必須購滿規定額數商品才贈券,消費者為了獲得代金券,不得不買些東西湊整;代金券購物不找零,顧客常添加一定現金購買商品,消費者在不知不覺中按照商場設置的方式循環購物。
四、積分返利,當消費者購物達到一定
數額,就可領取一張積分卡成為會員,消費者為獲得會員資格往往要先消費千元甚至更多,獲得打折的幅度卻較低,一般為9—9.5折。而且會員卡、積分卡在使用過程中,不少商場以特價、打折不參加活動為由不能按約定享受折扣,根本不能使顧客得到真正的實惠,讓消費者上當受騙。
五、免費品嘗、免費試用、免費拍照和免費贈送等誘使消費者進入商家設定好的免費程序難以自拔,這些程序的終端仍是有價消費,如消費者做免費美容,當進行到一半時,被告知免費的只是服務,產品不免費。
六、商家開展特價、免費促銷活動,特別是超低價傾銷、限時搶購中,大量人流擁擠,容易引發哄搶、擠傷事件,也給小偷創造了作案條件,帶來安全隱患。
在此“十一”來臨之際,市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謹慎面對商家名目繁多的促銷和眩目的廣告,保持清醒的頭腦,做自主自立的消費者。
一、理性消費,在商家花樣繁多的打折、返券、有獎銷售等促銷活動中保持頭腦清醒,“貨比三家”,注重質量,按需購買,避免輕信商家宣傳,盲目購買一些不實用、過時或偽劣產品;特別警惕“買一送一”等活動中送的食品、化妝品過期、變質,使用后造成身體傷害。
二、注意檢查特價商品、獎品、贈品的標識,這些產品都應有法律規定的產品標識,并保證質量;贈品要當面檢查清楚,看是否過期或不符合質量標準,并要求銷售人員在有效票據上注明贈品名稱、型號;索取并保管好相關憑證,以便日后出現質量問題有依據。
三、通過返券這種方式獲得實惠,要算清折扣的力度,選擇能獲得最大優惠的消費方式,如返券起點越低越合算;買100返50,最低可獲得6.7折;盡量用價格高返券多的商品返券,用于購買價格低的商品等。
四、警惕經營者的“霸王條款”,如在票據上注明的“特價商品 概不退換”、“贈品不包質量”等都是無效的,不能免除產品質量責任。消費者要增強保護意識,弄清商家促銷的方式和相關政策規定,發現商家欺詐或受到侵害及時向12315舉報。
五、節日期間,商場人流量大,市民消費時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注意人身安全。特別是年老體弱者不要參與搶購,否則易造成人身財產損害;同時,促銷場所由于顧客多、空氣質量差,逗留時間過長也會影響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