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某出版社工作的肖先生分析認為,從功能和便捷來講,存折確實早已被銀行卡取代。“存折使用有時間限制,必須在銀行工作期間在柜臺使用,銀行卡則可以24小時使用;存折有對賬功能,銀行卡只要配上對賬簿,在自助終端同樣可以使用對賬功能;存折的磁條容易磨損,銀行卡則不然;存折不能異地使用,銀行卡出國都可以使用。”不過,肖先生認為,銀行限制存折使用,可能是為了收費,“畢竟,銀行卡比存折要多收工本費和年費”。
肖先生的臆測并非毫無道理。拿年費來說,辦卡一般每年要繳10元年費,一家銀行若發行100萬張銀行卡,一年就能坐收1000萬元。用戶如果再開通短信通知等業務,還得另外交費。
這才是銀行更加看重的。一位銀行內部人士透露,銀行卡的“錢途”在于能夠帶來不菲的中間業務收入,比如開通網銀、購買理財產品等。
記者了解到,去年前三季度,全國16家上市銀行的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達到3204億元,同比增長44.5%;銀行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同比繼續上升。從這個角度來說,銀行熱衷于“辦卡不辦折”,就不難解釋了。
銀行有強制消費嫌疑
北京華聯律師事務所王惠娟律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銀行推廣銀行卡的做法無可厚非,但在推廣的過程中要充分尊重客戶的選擇權和知情權。“銀行作為壟斷企業,有提供公共服務的職能和義務。”王惠娟律師說,對于老年人尤其是一些農村的老年人來說,他們可能不會使用銀行卡,取消存折不僅不會讓他們便捷存取,反而會讓他們感受到不方便。
王惠娟認為,儲戶到銀行辦理存款業務,與銀行建立的是儲蓄合同關系。根據《合同法》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規定,儲戶與銀行之間是地位平等的兩方,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外一方,否則,就可能侵犯消費者的自主消費選擇權。銀行停辦存折、鼓勵辦卡的做法有強制消費的嫌疑。
銀行停辦存折,應先問消費者是否同意
■羅瑞明
近日,有關“存折退出歷史舞臺”的說法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許多儲戶對銀行取消存折業務表示不滿。除建設銀行明確表示全面停辦新存折業務以外,多數銀行為暫避風頭,表面上仍表示存折業務暫未改變。但消費者們卻能感受到銀行對存折的限制日益增多,各家銀行排擠存折的手段也層出不窮。
停辦存折雖說暫時不是全面鋪開,但從以往實施新的收費項目看,銀行慣用的方式是,個別銀行先“試水”,多家銀行隨即跟上。此次少數銀行停辦存折,是整體推行的征兆。
銀行停辦存折是為獲得更大的利益。用銀行卡替代存折,不僅可以降低銀行的運作成本,省去工本費,還可以收取卡費、卡年費、消磁費、換卡費等。收費項目多,利潤大,因而銀行從自身的利益出發“棄折揚卡”,可是如此一來,卻給公眾帶來極大的不便。卡只是單純地用來存取錢,只能打印出一筆數字,不能反映詳細存入和支出的賬單。而存折卻不一樣,從頭到尾可以了解存、支的詳情,一目了然。銀行這么一停,叫公眾如何適從?
也許有的人會說,沒有存折可以開通網上銀行,可是這一開通又得花錢,又是網銀業務費,又是短信提醒費。而且,對于一些不會上網,或者上網不太熟練的人來說更是個大難題。
誠然,銀行卡的普及是發展趨勢。卡攜帶方便,宜保管,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對用戶和銀行方面來說都有好處,從這個角度來說推行卡不是不行。但應考慮不同層次人群的需要,特別是中老年人的特點,不能搞 “一刀切”,一概停辦。
不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銀行單方面停辦存折都不地道。停辦存折事關廣大消費者權益,作為契約的另一方,他們也具有話語權,應該問問他們同不同意。停辦存折只由銀行說了算,既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漠視,同時也不符合契約精神。
- 1
- 2
- 上一頁
-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