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昨日通報“紅牛飲料事件”稱,檢查中發現“紅牛”生產企業在標簽標識等方面存在不規范問題,但抽檢未發現存在質量安全問題。
所添加原料符合規定
連日來,保健食品紅牛飲料涉嫌違法添加、標簽標識與批準證書內容不符等問題被媒體報道,國家藥監局昨日通報,北京、山東、湖北、哈爾濱四省市藥監部門分別組織檢驗機構,對紅牛飲料11個批次的產品進行了抽檢,結果顯示,符合規定,尚未發現存在質量安全問題。
在媒體報道中,有人認為紅牛所添加原輔料苯甲酸鈉、咖啡因二者混合有可能產生國家一類精神藥安鈉咖。
對于這兩種原料同時使用是否會危害健康的問題,藥監局回應,專家組研究論證認為,這兩種原料按照批準的使用量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消費者按照標簽標識的適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等要求食用是安全的。
記者在紅牛飲料的包裝上看到,其中寫明“不適宜人群為少年兒童,飲用方法是每日2罐,即開即飲”。
標簽標識等方面不規范
通報中表示,檢查中發現,紅牛飲料生產企業在標簽標識等方面存在不規范的問題,監管部門已責令其限期改正。
關于紅牛飲料原料標注的合法性問題,核查結果為,紅牛飲料是1997年申報批準的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為抗疲勞;批準證書只載明主要原料,未載明苯甲酸鈉、檸檬酸鈉、胭脂紅、檸檬黃等,符合當時的有關規定。
釋疑
苯甲酸鈉+咖啡因=安鈉咖?
對紅牛飲料爭論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是未按照國家規定標示產品所有原輔料;二是所添加原輔料苯甲酸鈉、咖啡因二者混合有可能產生國家一類精神藥安鈉咖。
苯甲酸鈉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主要作為防腐劑,在醬油、食醋、配制果酒、碳酸飲料等食品中被廣泛使用。
咖啡因也是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人們日常食用的咖啡、茶葉等食物中含有一定量的咖啡因,通常一杯綠茶中約含30mg咖啡因。
但是,咖啡因和苯甲酸鈉是不是混合在一起就能產生安鈉咖?對此,國家藥監局有關人士表示,1份咖啡因加1份苯甲酸鈉并不是安鈉咖,只有當這兩種物質按照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配方和相關要求制成時,才能成為安鈉咖。
據悉,在2007年公布的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中,安鈉咖被列為第二類精神藥品,由無水咖啡因和苯甲酸鈉組成,有片劑和注射劑兩種劑型,臨床上主要用于治療中樞性呼吸和循環功能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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