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3月15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消費者維權往往伴隨著訴訟,今天上午,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消費領域十大典型案例。法院如何適用法律平等保護消費市場各方合法權益?
北京二中院從2007年以來審理的消費領域案件進行遴選,選擇了十個典型案例。民一庭庭長李經緯分消費欺詐類,產品質量損害賠償類,食品安全類還有其他案例。這些案例都是消費者勝訴,得到雙倍賠償或十倍賠償的案件。欺詐類比如首次認定汽車這種大宗商品作為消費者日常消費品,對隱瞞車輛曾經維修,冒充新車賣給消費者的訴訟,判決經營者雙倍賠償消費者;還有商家銷售假冒名牌的首飾、超過保質期的紅酒起訴商家的案例;產品質量損害類,包括汽車遇事故安全氣囊未打開判決生產廠家承擔賠償責任的案例,以及農民買辣椒種子,牛角椒變羊角椒,種子公司以及銷售者共同賠償農民的案件;食品安全十倍賠償的案件包括,山楂片含山楂核硌壞消費者牙齒,判決超市十倍賠償。
法官提示說消費者要注意保留兩方面關鍵證據,包括證明消費合同關系成立的證據,還有就是能夠直接證明自身人身或者財產受到損失的證據,同時提示消費者訴求要合理,責任損失情況要實事求是,消費者自己不能受委屈也不能冤枉了別人,無論是消費者還是經營者在發生糾紛的時候都應該注意選擇解決的方式,不要有過激行為給雙方造成不必要的進一步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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