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斯達舒,修正制藥損失或達20億。“毒膠囊”事件倒逼“黑名單”建設
“毒膠囊”事件后,如何對違規藥企問責成為眾人關注的焦點。昨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在其網站上就《藥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規定(試行)》(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生產銷售假藥或者生產銷售劣藥情節嚴重、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責任人員,都將納入“黑名單”。今后藥企的違法成本將大增。
根據意見稿,藥監局建立藥品安全“黑名單”,主要是針對藥品、醫療器械領域的嚴重違法行為,力求通過打擊個別嚴重違法者,對違法行為予以警示和震懾,推動誠信體系建設。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應當納入“黑名單”的八種情形,包括生產銷售假藥或者生產銷售劣藥情節嚴重的、在申請相關行政許可過程中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等情形。
另外,被藥監管理部門吊銷或者撤銷其許可證、批準證明文件或者其他資格的,生產經營者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
“毒膠囊”事件發生到現在,各地已立案調查膠囊劑藥品生產企業236家,停產整頓42家,查封生產線84條;吊銷藥用膠囊生產許可證7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明膠和膠囊生產企業13家。涉及“毒膠囊”藥企的膠囊劑產品不僅要全國下架召回,被各級醫療機構停用,同時也被國內各級藥品集中采購部門全面停止采購。可見藥企的違法成本正大幅上升。以修正制藥為例,其宣布召回所有膠囊劑產品后,業內人士估計,以正常的銷售增速計算,僅斯達舒單品被召回,對其公司造成的損失就可能高達20億元。
陸志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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