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王錦
國家質檢總局網站21日發布消息稱,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向質檢總局報告,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對50度酒鬼酒樣品進行檢測,截至目前檢驗結果,其中DBP最高檢出值為1.04mg/kg。該數據與此前媒體的送檢數據幾乎吻合。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已經督促企業查明產出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原因,認真進行整改。
DBP為鄰苯二甲酸二丁酯,為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也即塑化劑)的一種。
中國證券報記者就此聯系酒鬼酒(000799)董事會秘書張儒平,但電話一直未有人接聽。
質檢總局、衛生部、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有關負責人21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質檢部門近期組織開展了白酒中對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風險監測。目前已完成監測的國產白酒樣品中,有部分樣品檢出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其中主要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同時監測的進口蒸餾酒樣品中,有部分樣品檢出微量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
上海天祥:報告準確無誤
此前,媒體報道稱,酒鬼酒被檢測出3種塑化劑成分,分別為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和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其中DBP含量為1.08mg/kg。
接受該媒體檢測的上海天祥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也于21日發表聲明稱,曾于10月25日收到一位客戶提供的樣品,要求檢測這些樣品中的塑化劑含量,并于10月31日出具了測試報告。根據上海天祥最新的調查,在公司內的其他實驗室對剩余的樣品進行平行重復測試,并且按程序進行了質量保證審核。結果顯示,根據客戶提供的樣品,最初的報告是準確無誤的。
但上海天祥表示,上海天祥沒有參與樣品的抽取,也不確定樣品的來源和抽取方法,以及樣品在送達前的保管方式。這些程序由客戶實施,并且由客戶自行負責。上海天祥的測試報告并未列明樣品品牌,也未對測試結果進行任何評價。測試報告僅適用于客戶當次送檢的樣品。
媒體報道稱,測試報告涉及的樣品是“酒鬼酒”,這并非出自上海天祥的測試報告。
一位業內人士稱,如果幾個檢測機構檢測出來的數據差不多,只能說明是企業的內部環節出了問題。
酒類塑化劑含量標準缺失
也有分析人士指出,除了檢測數據顯示出的塑化劑含量之外,問題的另一個關鍵點在于是否超標。
根據中國酒業協會19日發表的聲明,目前,我國白酒標準正在研究白酒產品塑化劑含量標準限定,尚無法判斷是否超標。酒業協會還指出,白酒產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劑成份,但“中國白酒規模以上企業的白酒產品中塑化劑含量遠遠低于國外相關食品標準中對塑化劑含量指標的規定”,同時“全國白酒重點企業的白酒產品,塑化劑含量指標均低于食品標準值。”
不過,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通報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最大殘留量的函中規定,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的鄰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已脂)(DEH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和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最大殘留量分別為1.5mg/kg、9.0mg/kg和0.3mg/kg。
分析人士稱,白酒也是一種食品,也應該符合有關食品的規定,“若按照該規定,當然可以界定為超標。”
酒鬼酒相關負責人19日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曾表示,有關專家對白酒中DBP、DEH和DINP三項指標進行大量檢驗經過對數據分析發現,采用現行《食品中鄰苯二甲酸酯的測定》標準,檢測白酒這類含有高濃度乙醇的特殊食品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可能會造成誤判。
據了解,2011年臺灣發生塑化劑污染事件后,依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衛生部將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列為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設定了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在食品和食品添加劑中的臨時限量,其目的是排查在食品中人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行為。目前,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我國及其他國家均未制定酒類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限量標準。
同時,針對中國酒業協會所做的“白酒產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劑成份”的表態,不少酒企并不認同。
一家大型酒企負責人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公司所有的環節都是不銹鋼的,沒有塑料用品,沒有塑化劑。更有酒企稱,“行業協會說基本都含有塑化劑,遠低于國外標準,這是不負責任的,我們可以很負責任的說,根本沒有塑化劑。”
塑化劑風波的突然爆發打破了“白酒不會發生食品安全問題”的預期,在19日重創、20日反彈之后,白酒板塊21日繼續調整,水井坊、洋河股份跌幅居前。
未發現人為添加
質檢總局對檢出含有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白酒產品,已責成相關地方質監部門對生產企業進行了排查。經過排查,目前尚未發現有人為故意向白酒中添加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情況。經行業專家分析研判,白酒感官質量要求清亮透明,而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是起增稠、乳化作用,無助于提高白酒的感官質量,同時白酒生產工藝不需添加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白酒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主要來自于白酒生產、儲運過程中使用的塑膠容器、管道、密封材料和包裝材料的遷移及環境影響等。
質檢部門已部署進一步對全國白酒生產企業進行深入排查,要求企業認真查明可能導致白酒含有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原因,從源頭抓緊進行整改,包括采取調整工藝設備、更換接觸材料和產品包裝等措施,并向監管部門報告。監管部門堅持從嚴監管,發現任何違法行為,一律依法嚴格查處。
對于酒鬼酒中的塑化劑對人體健康是否會造成損害,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指出,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對人體的危害取決于攝入量和攝入時間的長短。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根據國際通用風險評估方法和歐洲食品安全局推薦的人體可以耐受攝入量,以媒體報道的酒鬼酒中DBP含量為1.08mg/kg計算,按照我國人均預期壽命,每天飲用1斤,其中的DBP不會對健康造成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