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向
酒鬼酒(000799.SZ)產品中含有塑化劑成分終于被官方檢測機構證實,但圍繞塑化劑合理的安全限值還存在爭議。
國家質檢總局昨日下午在官方網站發布消息稱,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11月21日向質檢總局報告,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對50度酒鬼酒樣品進行檢測,截至目前檢驗結果,其中DBP最高檢出值為1.04mg/kg。這就意味著,如果按照《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9685-2008規定的DBP最大殘留量0.3mg/kg計算,該檢測結果超出247%。
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已經督促企業查明產出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原因,認真進行整改。
中國酒類流通協會昨日發布聲明稱,希望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盡快組織制定出相關標準和檢測方法。以防有人惡意利用大眾關切食品安全的心理,擾亂正常市場和社會秩序。
對此,《第一財經(微博)日報》記者昨日多次致電酒鬼酒,但截至發稿,仍未收到任何回復。
上海天祥再檢仍超標
此前酒鬼酒方面聲稱,已派人員與上海天祥溝通,上海天祥中國區總裁稱沒有接受過媒體的相關委托,也并未出具酒鬼酒公司相關產品的檢測報告。
但這一說法再度遭到上海天祥方面否認。上海天祥昨日發布聲明稱,再次對實驗室內的送檢剩余樣品進行重復測試,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確實超標,10月25日,他們收到一位客戶提供的樣品,要求檢測這些樣品中的塑化劑含量,由于上海天祥沒有參與樣品的抽取,也不確定樣品的來源和抽取方法,以及樣品在送達前的保管方式。這些程序由客戶實施,并且由客戶自行負責。
酒鬼酒曾表示,上海天祥是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報告不具備權威性,上海天祥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相關資質證書及能力驗證證書,并稱:“我公司是領先的獨立專業測試、認證和檢驗機構,食品測試能力和資質已獲得中國政府部門的認可。”
據報道,國家質檢總局、衛生部、國家食安風險評估中心方面稱,質檢部門近期完成的國產白酒樣品檢測中,有部分樣品檢出微量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對檢出的白酒產品,已責成相關地方質監部門對生產企業進行了排查。未發現有人為故意向白酒中添加塑化劑的情況。
一位證券投資人士表示,酒鬼酒已經沒有回旋余地,其他企業估計都會公告澄清。
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張遠忠向本報記者稱,證監會應該調查,酒鬼酒是否存在故意隱瞞的問題,如果存在故意隱瞞,證監會應該對酒鬼酒進行處罰,造成投資人損失的,投資人可以向酒鬼酒進行索賠。
這次的塑化劑事件顯然對行業產生了極大的震動,據本報記者了解,某家知名白酒上市公司已經在謀劃是否專門針對此事發布公告,希望行業聯手發出公告,如果無法成行,這家公司可能單獨公告。
爭議殘留安全限值
湖南省質監局法規宣傳處副處長戴琪昨日接受媒體采訪時稱,衛生部在2011年6月發布的“關于通報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中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最大殘留量的函”中規定了塑化劑的最大殘留量,但這個函由于不是法律、法規,對企業并沒有法律約束力。
據報道,中國臺灣目前并沒有專門針對白酒的塑化劑檢驗標準,上述白酒廠商主要是參考食品標準進行防“塑”工作。臺灣最大煙酒企業——臺灣煙酒股份有限公司發言人蘇癸陽接受媒體采訪時提到,去年塑化劑事件后,公司首先進行了自我清查,并且將成品酒送到官方認證的檢驗單位檢查。
江南大學教授周強(化名)向本報記者稱,目前國內白酒業缺少自己的檢測相關的系統指標,畢竟白酒沒有像食品那么高的食用頻率,不能簡單按照歐盟對食品方面的限值要求,白酒業需要有自己的針對性的限量標準。
一位白酒技術專家對本報記者私下介紹,衛生部當時所發的針對食品塑化劑限量的公函值得商榷,這個公函不能把所有的食品都包括了,應該考慮不同食品的差異。
即使是歐盟,酒精飲料也涉及到塑化劑問題。一位業內人士在查找資料后介紹,歐盟下屬機構JRC歐盟聯合研究中心在2006~2008年總結各國的研究發現,塑化劑中以DEHP、DBP發現頻率最高,油脂類食品發現最多,其次是酒精飲料。
上述專家稱,歐盟也存在酒精飲料含有塑化劑的情況,關鍵是要設定一個合理、安全的限量標準。
對于過去生產的產品,上述專家表示,目前企業庫存的老酒應該在標準出來后,按照限量標準進行處理。
據報道,在質檢部門監測的進口蒸餾酒樣品中,有部分樣品也檢出微量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