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幼兒配方米粉也在限購范圍之內?該消息一出,便引發了消費者的熱議。然而,各方對此事的說法卻有著不完全一致的回答。
昨日 (3月14日),《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向香港食物及衛生局致電致函詢問限購一事,對方回應稱,米、麥等谷物所配置的粉末并不包含在限購所規定的 “配方粉”范圍內。
各方說法“打架”
然而香港海關一位工作人員在回應記者采訪時表示,米粉在限購范圍內;還有工作人員稱受到限制的只有含奶的米糊,不含奶則不受限制。
嬰幼兒米粉是以大米為主要原料,以白砂糖、蔬菜、水果、蛋類、肉類等選擇性配料,加入鈣、磷、鐵等礦物質和維生素等加工制成的嬰幼兒補充食品,供母乳或嬰兒配方奶粉不能滿足營養需求以及嬰兒斷奶時食用。
根據香港食物及衛生局新聞組的回應,依據有關定制,修訂規例(限購)選用于供36個月以下的嬰幼兒食用配方奶粉、豆奶粉及普通奶粉(例如供1歲及以上的人食用的脫脂奶粉)。“不過,該定義并不涵蓋沖調后有呈現類似奶的物質的粉末,例如橙粉或由米、麥等谷物所配置的粉末。”香港食物及衛生局說。
由此看來,以大米為原料的嬰兒米粉并不在“配方粉”范圍內。
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13日致電香港海關卻被告知,米粉在限制范圍之內。另有其他媒體也表示已經向海關證實了該消息。
此外,也有海關工作人員向媒體表示,受離境限制的包括有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奶粉、豆奶粉及含奶的米粉,如奶米糊,但“不含奶的嬰幼兒米粉并不受限制”。
據《齊魯晚報》報道,13日有內地前往香港的游客表示,鑒于奶粉限購,自己在返程時特意攜帶了部分嬰兒米粉,但同樣被香港海關告知在限制離境商品之列。
應以制度制定者為準
“食物及衛生局和香港海關的職責不一樣,不排除在這二者之間有一定的偏差。”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此外也不排除個別工作人員對相關的政策不熟悉造成誤解。“實際上規定是誰制定的就應該聽誰的。”
根據記者了解,對于該政策的制定,以及對于“配方粉”的定義,主要負責部門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食物及衛生局。這說明,香港食物及衛生局與香港海關的關系,一個是政策條例的制定者,一個是相關法規的執行者。
日前,對于香港奶粉 “限帶”政策是否會長期存在,引來業內的廣泛討論。
中商流通生產力促進中心高級分析師宋亮此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香港之所以推出此項政策,與香港的“奶荒”引起當地居民的不滿有關,因此香港政府不得不做出反應。
然而對于香港奶粉“限帶”政策是否會長期存在一事,業內也有所討論。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國際投資總商會會長許智明此前曾表示,“香港作為一個自由貿易港,我認為奶粉‘限帶’不符合商品經濟發展的規律,也不符合長久發展的政策。”
但“限帶新規”限制了奶粉購買之外,也限制了“代購”的生意,卻讓內地電商看到了代購的巨大市場。除了天貓聯合雀巢、達能兩大集團將海外原產地奶粉帶入中國內地市場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綜合電商當當網近期也推出嬰兒用品促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