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買還賣乖?作協不答應!晚報制圖 鄔思蓓
“怎么可能不氣憤呢?但這也沒有辦法。”得知谷歌數字圖書館擅自“掃描”自己的作品,向來強勢的韓寒也表現得比較無奈。谷歌未經授權,將500多位中國作家的作品“數字化”存入其數據庫,以供用戶使用的事件正逐漸受到關注。
根據谷歌單方面提供的和解聲明:作家或者同意共享資源并“申請”和解,或者“不同意”然后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訴訟。中國作家網最近已在醒目處貼出告示,提醒作家維權。
先侵權再推 “霸王合約”
自2004年起,谷歌公司展開將圖書大規模數字化的舉動,即在沒有通知著作權所有者本人的情況下,瘋狂掃描圖書近千萬種。最近,谷歌的瘋狂行為又擴展到中國作家群,據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統計,短短幾天,已有500多位作家的17922種作品被非法掃描。
然而,中國作家實不易 “欺”,谷歌才推出一招 “馬后炮”:和解聲明。
聲明分為 “同意和解”與 “不同意”兩部分:若作者選擇 “同意和解”,則每人每書可獲得“至少60美元”的賠償金,同時“承諾”作者能獲得圖書在線閱讀收入的63%。而這份賠償卻需要人主動提出申請,且截止日期為2010年6月5日,過期不候。反之,如若選擇“不同意”,谷歌則“鼓勵”對方提起訴訟,“活動”日期也更苛刻——不得晚于2010年1月5日。
昨天記者特地注冊了賬號,登陸谷歌查詢書目的數量。搜索之下,發現與陳村有關的作品有38本,其中包括他個人的創作、合集與主編的作品,悉數為全本“拓印”;與韓寒有關的也有36項之多。
60美元難抵巨額損失
無獨有偶,日前在央視《對話》節目中,盛大文學CEO侯小強表示:“如果不是因為盜版的存在,中國的網絡作家不會是百萬富翁,而應該是億萬富翁。盜版讓盛大文學損失百億。”
侯小強把賬算了個“門兒清”:“我們做過一個統計,我們排名前十位的作家的作品,在百度上平均能搜到800萬個以上的盜版鏈接。這就意味著,假定每個盜版鏈接只有一個讀者的話,那前十本書每本書平均被盜版800萬次。按看一本書要花20塊錢來計算,那么每本書我們就要損失一億六千萬,再乘以十,就是16億!”
照此推理,谷歌在未經授權之下把作家們的創作“拓印”,必定給隱形的盜版業者帶去巨大利潤。而其中作家及正規出版方所蒙受的損失,無論如何,都應該大于聲明里“至少60美元”的具體金額。
談和解被指沒誠意
谷歌“地道”地發出了和解聲明,但確實把所有被“盜版”的作家都通知到了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直到記者撥通電話,韓寒才得知自己的書被谷歌做成了電子版。類似地,還有作家陳村,他對自己的作品進入谷歌數據庫也毫不知情。
其實,作家們都或多或少地對傳統紙媒將被“電子版”取代的大趨勢有心理準備。作家陳村表示:“作品數字化本身實際上不是一件壞事,只要事先‘打招呼’。”他對谷歌的這種作法表示不滿,“能出300塊就開走大奔車嗎?買賣,總還要看賣家的出價吧。”同遭“掃描”的韓寒則一如既往地直接: “這就是它(谷歌)一直坐不上老大寶座的原因啊, ‘和解’的態度還那么惡劣。”
據悉,目前大部分得知 “侵權”一事的作家均表示還需要觀望;對盜版已經無可奈何的韓寒則斬釘截鐵地認為:“谷歌首先應該撤下‘霸王條約’,然后才有資格跟人商量打不打官司。”
目前,文著協正在準備資料,并和中國作協聯系,下一階段可能發表一個聯合聲明。中國作協新聞發言人陳崎嶸向北京記者表示,“中國作協將堅定地站在作協一邊,為作家維權。”
要維權相關法律仍缺失
今年,作家、出版業者與搜索引擎的矛盾頻頻爆發。年初盛大文學網站才與搜索引擎谷歌“握手言和”;不久前又指責起百度是盜版的“罪魁禍首”:非但不刪除大量非法鏈接,反將它們羅列整齊。現下,谷歌又帶頭掃描全書,還理直氣壯地挑釁眾多作家,“歡迎”申請賠償或者提出訴訟。如此種種,已經使各界難以忽視網絡侵權這一問題了。
遺憾的是,目前還沒有十分完備的法律條約來規范與管理網絡傳播文學的方式。同時,盜版所表現出的“頑強生命力”,也從另一方面反映了消費者自身版權意識的薄弱。好在文化部已經于9月初制定了“關于加強和改進網絡音樂內容審查工作的通知”,明示搜索引擎對音樂的盜鏈行為該做的工作,讓作家和讀者看到針對文學作品網絡傳播的相關條文誕生的希望。(記者 謝正宜 實習生 施天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