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陳現濤的妻子拿到判決書邊看邊哭
山東男子周瑞珂和朋友陳現濤聚會時,在所喝燕京啤酒中發現一塊玻璃碴兒,后來竟向燕京啤酒公司提出了5000萬元的“天價”索賠。
燕京啤酒公司報案后,二人雙雙被抓。
昨日下午,這起備受關注的因天價索賠所引發的刑事案件宣判。順義法院一審認定周、陳二人構成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和1年6個月。
法院判決構成敲詐勒索罪減輕處罰
昨日下午2時許,順義法院對此案作出公開宣判。
因法院方面不允許媒體采訪,記者按法院要求以公民身份旁聽了此案。
此前,陳現濤和周瑞珂二人在開庭審理時均堅持認為自己屬于消費者維權行為,否認有罪。
對于5000萬元的天價索賠,陳現濤表示當初是在廠家遲遲不給答復的情況下,才隨口說出的一句氣話。
而周瑞珂的辯護律師認為,周向燕京啤酒公司索賠5000萬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即使消費者濫用權利,索賠數額的高低也只是民事上的當與不當,因此不構成犯罪。
法院在判決中認為,檢方指控陳現濤和周瑞珂二人犯有敲詐勒索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法院認為,陳現濤和周瑞珂二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公司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經侵犯了公司的財產權利,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鑒于二人系犯罪未遂,法院對二人依法減輕處罰。最終,陳、周二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和1年4個月。
陳、周二人表示,回去再考慮是否上訴。
案情回放
據公訴機關查明,2008年10月10日,周瑞珂和陳現濤因所喝的燕京啤酒中有玻璃碴兒,與燕京啤酒(山東無名)股份有限公司濟寧辦事處達成協議,同意對方賠付兩箱燕京啤酒。
之后,二人多次到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稱所喝的燕京啤酒酒瓶中有異物、商標標注的生產地與實際生產地不一致為由,以向法院起訴、損壞燕京品牌形象相威脅,向燕京啤酒公司索要人民幣5000萬元。
燕京啤酒公司隨后報警。
被告人妻子拿著判決書邊哭邊看
陳現濤的妻子董女士昨日也到了宣判現場。
聽完判決結果后,董女士蹲在法庭門口的角落里痛哭起來,過了幾分鐘才從地上站起來,拿著判決書邊哭邊看。
“他以前的體重近200斤,你看他現在多瘦啊!倍靠拗鴮τ浾哒f,自從去年10月28日丈夫被抓,今天是他們第一次見面。
很難將丈夫和犯罪聯系起來
“他家里條件沒有我家里好,當初我愿意嫁給他就是覺得他人品好。”董女士說,至今很難將丈夫和犯罪聯系起來,她一直覺得丈夫最多也就被判個緩刑。
“他們倆都太理想主義了,有點脫離現實!倍空f,周瑞珂經常到她家吃飯,周、陳二人的性格很相近。
對于丈夫進京向燕京啤酒公司索賠5000萬元一事,董女士說她和全家人都勸過,但丈夫根本聽不進去,還搬出“三鹿奶粉”事件反駁她,稱“為什么只有等出了大事大家才知道,就是因為沒人敢想敢做才發生嚴重后果”。
董女士稱,陳現濤在案發前主要做藥品代理銷售。自從被抓走后,家里存放的幾萬元的藥全過期了。
沒有了生活來源,董女士只好把不足2歲的女兒放在親戚家,自己出門打工。
辯護律師建議放棄上訴刑釋后申訴
昨晚,記者聯系上周瑞珂的辯護律師馬國華。馬律師仍然堅持陳、周二人不構成犯罪的意見。
“這兩個人拿著起訴書找燕京啤酒公司索賠,即使到法院訴訟這也是非常正當的消費者維權行為,怎么能認定為敲詐要挾的手段呢!”馬律師說,如果這種行為屬于犯罪手段,那以后消費者認為商家存在侵權行為后,還敢提出巨額索賠嗎?
馬律師稱,在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之后,周瑞珂和陳現濤這兩個消費者的命運就發生了轉變,一審被判決認定為敲詐勒索罪。
由于陳、周二人已經在看守所被關押了1年多,其中周瑞珂如果不上訴,最快能在2月底刑滿釋放。
馬律師說,她將建議陳、周二人不再上訴,等刑滿釋放后申訴。否則按照法律實踐來看,如果陳、周二人提起上訴走完二審程序,很可能已經超過了一審判決刑期,這樣上訴就沒有多大意義了。文并攝/記者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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