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期間受傷致殘卻難以得到相關賠償,辛辛苦苦在公司干了多年卻無故得來一道辭退令,工資補償沒有著落......今年以來,綿陽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這類關于民工受工傷或被無故辭退而遭遇索賠難的求助案例350多起,占所有法律援助案例70%以上。
據統計,綿陽市每年有上百萬農民進城或外出務工,由于法律意識欠缺或急于就業等原因,他們大多數都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為日后勞動維權埋下了諸多隱患。
手指被絞 官司打了近一年
來自三臺劉營鎮農村的吳女士在綿陽某肉食品經營部打工。去年8月,她在經營部加工絞肉時,不幸被絞肉機絞掉了左手中指、食指和無名指,盡管先后在綿陽及成都多家醫院進行了幾個月的治療,最終仍然落下了六級傷殘。
因為致殘,工作、生活受了嚴重影響,吳女士向該經營部老板提出支付她醫療費、傷殘補助費、工傷護理費、誤工費及其有關賠償等共15萬元的要求。然而,因為當初進店時她未與該經營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該經營部老板在為她支付了1萬多元的醫療費用后,對于其它賠償費用都拒絕支付。為了討要應得的傷殘賠償,從去年受傷至今年初,吳女士與經營部老板進行了為期半年的談判拉鋸戰,都沒有結果,她只好來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接到吳女士的援助申請后,綿陽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時委派胡小君律師免費為她提供法律維權服務。胡律師接案后,經過多方調查和收取證據后認為,吳女士雖然沒有與該經營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她受該經營部的雇請而參與相關工作,這已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吳女士在該經營部工作期間受傷,系屬工傷,應當由該食品經營部承擔賠償責任,支付相關經濟賠償。
在胡律師的幫助下,通過綿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吳女士最終獲得了該經營部支付的傷殘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等賠償近12萬元。雖然最終如愿獲得了一筆賠償,但歷時近一年時間的官司,讓吳女士感慨自己這種未簽合同的勞動維權太耗時耗力,成本太高。
一紙辭退令 工資補償沒著落
2007年9月,安縣桑棗鎮村民劉女士進城打工時,被某乳品公司聘為導購員,但該公司一直未與她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給她購買任何社會保險。劉女士在公司兢兢業業工作,今年3月4日那天,她突然接到公司通知,叫她第二天就不要來上班了,此前,公司沒有以任何方式未提前通知她。同時,該公司欠下她6天的工資和600元的產品推銷提成費。
突然遭遇無故辭退,工資也得不到補償,劉女士感到自己的勞動權益被侵犯。在與該公司進行了大半年的反復協商未果后,她向市法律援助中心請求法律援助。
綿陽市法律援助中心為劉女士提供免費法律援助,協助她搜集了她在該公司工作時所領到的工資條、工號牌等能證明她在該公司工作過的憑據,認定了她與該公司的事實勞動關系成立,隨后支持劉女士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申請,要求該乳品公司依照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規規定,為劉女士補繳社會保險、支付雙倍工資、賠償金及其銷售提成等多項經濟賠償。
綿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前作出裁決: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自應當訂立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遂責成公司為劉女士支付2008年至今年3月的二倍工資差額18222.41元,并責成公司向劉女士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5545.72元,向劉女士支付所欠下的6天工資397.62元和產品銷售提成600元,并為劉女士補繳2007年至今年3月的基本養老保險。
律師支招:保存好勞動證據也能獲賠
對于民工遭遇工傷等賠償難問題,綿陽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何立群律師表示,這已成為一個普遍現象。她說,隨著近年來大量農村人員進城務工,已暴露出許多勞動維權的問題。一些農民工因為缺少法律意識,不知道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來充分維護自己的權益。有的民工雖然明白與用人單位簽下一份勞動合同更能有效維權,但在競爭激烈的就業環境下,他們往往為了能謀到一份工作,在用人單位拒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委曲求全,這也埋下了諸多維權隱患。何立群說,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遇到此類事件時索賠、維權就會容易得多,其維權過程將變得更快一些,索賠難度也更小一些。
何律師同時表示,對于那些沒有簽訂合同的農民工, 可以通過打官司等法律手段來維權。但關鍵是要在平時保存好相關證據,比如用人單位為其支付工資的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以及用人單位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等。一旦遇到受工傷、遭辭退而索賠等維權問題時,就可以通過這些證據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的事實勞動關系,從而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和申請勞動賠償。(綿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