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督促食品銷售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依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標準以及規章制度的要求,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試行)》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指導督促食品銷售者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障公眾飲食安全。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以《指南》為基礎,結合本地區實際,進一步補充、細化地方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相關要求,形成本地區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便于食品銷售者使用。 二是開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諾活動”,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食品銷售者全面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和整改,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放心食品自我承諾內容,有序推進其他超市開展放心食品自我承諾活動。三是開展宣傳貫徹,引導和鼓勵更多的食品銷售者參與自我承諾活動,不斷提升行業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誠信水平。 四是加強監督檢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將推動落實食品銷售者主體責任、食品銷售者風險分級管理等工作有機結合,加大監督檢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