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起草《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擬將存在虛構交易等“刷單”行為的網絡經營者列入失信名單。
據了解,很多網絡經營者出于營銷的需要,也就是所謂的商品爆款,就采取了瘋狂“刷單”的做法,也就是虛擬交易,而這種虛擬交易似乎已經成為一種行業“潛規則”。這種“刷單”炮制出來的虛假銷量和好評本身就涉嫌違法,而更有一些不法分子瞄準這個時機,發布虛假任務實施詐騙。2017年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從2018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條例對現行法的條款進行了完善與改進,更進一步的細化和明確了虛假宣傳的具體內容,例如經營商不得對其商品的實際銷售情況、以及用戶評價進行刷單行為,作出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假象。
根據青島市反詐中心統計,2017年接大學生報警信息1000余起,損失金額160余萬元,被騙大學生涉及所有在青高校。絕大多數同學是因為參與淘寶刷單返利、QQ兼職、購物退款以及購買游戲裝備被騙。記者調查發現,在監管趨嚴的情況下,“刷單”經營和詐騙行為依然“我行我素”,有市民向記者反映稱,一個月接到3條刷單短信。
“刷單”已成電商行業“潛規則”
“由于您的購物情況很好,您可來我網上店子寫評論,一次給你30~40塊,日可得180~560元。”近日,市民李女士的手機上頻繁接收到此類短信,最多的時候一個月接到三條。
7月22日,記者添加了李女士短信中的一個聯系方式,經過幾番交流,得知對方是專門幫助網絡經營者刷單的“第三方”。據對方介紹,刷單返利淘寶淘氣值要在400以上,記者需先提供微信或支付寶賬號,然后客服會分配任務,完成任務并檢驗合格后,將返還本金和傭金。傭金金額的大小則根據所刷商品的價格計算,由于刷單人數較多,他們只提供兩種方案。本金是500元以上的傭金為18元,1000元以上的傭金為55元。
針對記者提出如何確定會收到返金的問題,對方再三表示完全可以放心。其所有指定商品都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款,如果未收到返款,記者可以申請退貨退款,下單后的后續問題也無需操心,不必寫評論,也不必領取快遞。
記者在溝通的過程中,據一位刷單圈的人士透露,生意最好的時候,一家擁有2-3家連鎖分店的商戶,平均一天輕松刷到50單以上,按這個量算,光是補貼的收益每月就有 上萬元,他見過最多的商戶一天曾刷了1200單,按照每單10元計算,一天的刷單收入就能過萬元,因此,“月入數萬元,問題不大。”
刷單行為涉嫌不正當競爭
根據2017年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虛假宣傳的具體內容進一步細化和明確,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戶評價刷單,作出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內容。第二十條明確,“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除了經營者對產品的虛假宣傳,幫助他人進行刷單、炒信、刪除差評、虛構交易等行為,也將受到嚴厲查處,“網絡水軍”等不法經營者將受到嚴厲的處罰。如構成詐騙、非法經營等犯罪的,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網店經營者雇用刷客對同行商家進行惡評刷單,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造成的經濟損失達到一定標準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能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
你想賺傭金他要你本金
近日,南安省新有一名女子“投資”淘寶幫商家刷單被騙49000元。
據悉,被害人章某在網上看到一條“投資回利”的信息,就按信息上留的微信號加上了,加上之后騙子江某稱“投資”淘寶幫商家刷單,可以回利,投資人民幣3萬元,每天回利500元,投資人民幣5萬元,每天回利1000元。
心動的章某通過支付寶轉了人民幣3萬元給騙子江某幫忙投資其所說的淘寶刷單,隨后兩天騙子江某均準時通過支付寶轉人民幣500元給章某,并鼓動章某繼續投資,嘗到甜頭的章某繼續“投資”了2萬元。之后騙子江某便聯系不上了。
章某隨后向南安市公安局省新派出所報案,警方立案偵查。騙子江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南安市公安局辦理刑事拘留(在逃),后在深圳市寶安區固戍地鐵站被深圳市公安局抓獲,現被南安市公安局依法執行刑事拘留。
惡意刷單被處罰擬列入失信名單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見稿》擬規定,符合嚴重違法失信情形的網絡交易經營者和平臺,將被列入名單。
7月10日起,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起草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網店刷好評、刪差評被行政處罰,生產銷售假藥等36種情形擬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此次修訂,不僅將嚴重違法 失信名單納入對象從企業擴展為企業、個體工商戶、自然人,而且將原“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名稱調整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征求意見稿擬規定,符合嚴重違法失信情形的網絡交易經營者和平臺,也將列入名單。
而負責部門也會對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主體實施一系列限制措施。如在審查登記、注冊、行政許可和資質、資格、備案認定時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并依法實施相應的限制或者禁入;網絡交易經營者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還將責令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在網絡交易平臺向社會公眾發出在線消費警示提示,不得為其提供平臺服務等。
按照《征求意見稿》,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個人將面臨一系列限制措施。例如,在審查登記、注冊、行政許可和資質、資格、備案認定時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并依法實施相應的限制或者禁入;行政處罰涉及自由裁量時,加大處罰力度;不予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網絡交易經營者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責令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在網絡交易平臺向社會公眾發出在線消費警示提示,不得為其提供平臺服務。
需要注意的是,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息還將與其他政府部門互聯共享,實施聯合懲戒;還可推送給相關行業協會、專業服務機構、平臺型企業等,實施社會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