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國家質檢總局通報2017年第2批家用燃氣灶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共抽查了山西、上海、江蘇、浙江、湖北、廣東等6個省、直轄市90家企業生產的90批次家用燃氣灶產品,有17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
本次抽查依據GB 16410-2007《家用燃氣灶具》、GB 30720-2014《家用燃氣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等標準的要求,對家用燃氣灶產品的氣密性、熱負荷、離焰、熄火、回火、干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溫升、耐熱沖擊、耐重力沖擊、熄火保護裝置、熱效率、燃氣導管、銘牌等1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山西龍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歐帝電器有限公司、寧波市山高電器有限公司、武漢芙閣蔚環保節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康太衛廚電器有限公司、中山市現派生活電器有限公司、中山市愛妻電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志高電氣有限公司、中山市皇朝電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日野電氣有限公司、中山市博億電器科技有限公司、中山惠普斯電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華爾電器燃具廠、佛山市南海生力廚房設備廠、佛山市百沃廚衛電器有限公司、中山市華能燃氣爐具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海利達生活電器有限公司等企業的17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氣密性、熱負荷、銘牌、干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熱效率、溫升測試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