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份由消費者出示的“愛家家居”的買賣合同,將沉寂數年的“定金”霸王條款再次呈現眼前,近日,記者根據熱心讀者陳先生提供的線索,揭開了“愛家家居”合同單的定金“霸王”玄機。
陳先生在愛家家居購買的家具因尺寸不合適要求退貨,但是店家卻堅持無質量問題不退換,并向陳先生出示了愛家家居的合同單。在合同單上清楚寫著“采用定金方式付款的,買家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無權要求退還定金”。陳先生氣憤地說:現在大多數家居廣場早已實現無理由退換貨,卻不成想“愛家家居”卻“霸王”依舊。
走訪中,所有的店面人員都明確告訴記者,蓋了“愛家家居”合同章的定金的確不退。但是入駐“愛家家居”的大部分知名家具品牌均表示可以在店面交付定金或支付全款,店面保證如果出現不滿意或者不合適的情況,會無條件提供退貨。
在與陳先生發生糾紛的商家談及定金問題時,商家明確表明無質量問題不退換,記者隨即查看了在該店購買家具的消費者的合同,在“其他約定事項”處寫著:“無質量問題不退換,自交貨日起2個月內不提貨,合同作廢,定金不退。”本來是補充消費細節的“其他約定”卻成為商家“強賣”商品的消費陷阱,如果不是仔細研讀,像陳先生一樣吃虧那是必然的。
在紅星美凱龍、居然之家、城外誠等京城著名的大型家居市場早已實現“30天無理由退換貨”的情況下,同為京城老牌家居商場的“愛家家居”卻遲遲未推出此項服務。當記者到服務臺詢問相關退換貨政策及定金政策時,服務臺人員告知,在愛家家居必須要得到商家的同意,服務臺才受理相關退換貨服務;同時亦表示,定金原則上不退。并且,如果產品是信用卡付款,退貨時需支付相應的刷卡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