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地板砸廚房損失誰來賠?
徐先生家住林語山畔小區,假期剛結束的他,在10月8日上午一回家的時候,卻發現家中“發了大水”,“在10月3日的時候,我們還回來過一次 ,當時什么事都沒有。”徐先生告訴記者說,“可是今天早晨我一回家,就發現家里發了大水。廚房里面都已經是滿滿一屋子水,得有四五厘米深,而且水漫過廚房,把整個客廳也都給淹了。”
10月8日上午,當記者來到徐先生家里的時候,剛進門就聞到一股異味,而徐先生的家人正在清理廚房內的積水,“因為我是住在一樓,所以整棟樓上的污水,都是通過我們廚房的管道排出來。”徐先生告訴記者說,“不知道什么原因,下水道被堵住了,所以整棟樓的臟水都排不出去,卻從我家廚房的洗刷池里冒出來,不僅淹了廚房,而且把我們家客廳的地板也都給泡壞了。”
記者發現,因為污水的浸泡,徐先生家中的地板,多處都有鼓脹的情況,“當時我們業主不在家,出現這些意外情況,物業不應該及時通知我們嗎?而且在事情發生以后,物業也沒給我們個明確的說法,只讓人把堵了的下水道給疏通開了,難道我們的損失,都得我們自己承擔?”徐先生表示說。
“其實,我們也并不是針對物業,只是樓房在最初設計的時候,把污水主管道設在我們家里,一旦出現這樣的意外情況,肯定不能讓我一家來承擔吧?而且在疏通下水道的時候,工作人員把我家裝修好的廚房砸開了,只管砸不管修復?這么倒霉的事情,讓我們一家人來承擔,這也太沒有道理了吧?”徐先生最后表示說。
最后記者來到了該小區的物業辦公室,一位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那位住戶家反映的情況他也了解一些:“他們家漏水之后我們很快就聯系工作人員去他們家給修了,我們還給他墊付了100元的維修費,發現他們家下水道是因為一些菜葉子和油給堵住的 ,這部分沒有明文規定說是物業來承擔,物業只會承擔房屋質量造成的損失,所以我們也沒有義務來承擔業主因為下水道問題造成的損失。”
記者隨后咨詢了山東文翔律師事務所的劉書峰律師,他表示物業該不該負責,應該要看當時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相關服務條款,如果有這一項的話就應該由物業負責。另外,由于是在業主家里面造成的下水道堵塞,也要看當時物業有沒有在及時發現后并通知業主本人,如果物業當時沒做到,那么就應該由物業負責,所以需要徐先生出示當時與物業簽訂的合同,記者隨后咨詢了徐先生的合同里面有沒有相關條款,徐先生表示合同目前不在手里,當時也沒有仔細看,需要再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