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建設報》報道 “建設工程質量必須從源頭抓起,才能確保市民的居住安全。”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陳亞新對說。日前,記者從廣州市城鄉建設委了解到,廣州市即將出臺的《廣州市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混凝土預制構件原材料質量信息登記管理辦法》(簡稱《辦法》)明確,從今年10月1日起,水泥、砂、碎石、摻和料(粉煤灰、礦渣粉等)和外加劑等6種原材料需按規定進行質量信息登記。這意味著,今后,上述6種建設工程原材料進入廣州市場需先辦理“質量身份證”,市民安居又多了一重保障。
《辦法》規定,凡是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混凝土預制構件企業,從10月1日起,需將上述6種建設工程原材料的質量信息到廣州市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進行登記。值得注意的是,在遞交相關材料的同時,還需要提交廣州本地相關質量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合格的方予以登記。自明年1月1日起,未經過質量信息登記的原材料禁止使用。
根據《辦法》,登記的質量信息內容包括產地、品牌(商標)、等級、型號、執行標準、數量、生產日期及供貨時間、保質期、產品合格證、質量檢測報告、使用說明書、生產商的生產許可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材料經銷商有效期內的經銷合同等。《辦法》規定,如果企業違規使用未登記原材料,或者未對原材料進行進廠檢驗或檢驗工作不規范的,將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企業誠信評價體系,扣誠信評價20分并通報批評。同時,企業要建立不合格原材料預警機制,對于不合格的原材料予以禁用,并在進廠檢驗完成后24小時內向市主管機構報告。不合格原材料應于3日內作退場處理。此外,企業應繼續加強對進料的技術指標檢測,每年應與具有相應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的單位進行不少于1次的主要原材料檢驗比對試驗。
為確保《辦法》科學有效,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專門組織市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行業協會、混凝土企業等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召開《辦法》征求意見會。廣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相關負責人提議,應進一步完善《辦法》內容,建立原材料檢測、登記流程圖,讓建材經銷商、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混凝土預制構件企業一目了然,便于執行。
陳亞新表示,《辦法》出臺前,廣州市對建設工程原材料的管理采取企業“自我把關”的方式,這不利于原材料質量監管,因原材料質量不過關而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情況時有發生。實行質量信息登記制度后,原材料進入廣州建設市場的門檻明顯抬高,一方面可以規范原材料的采購和使用,另一方面有助于建立產品質量追溯機制,可以從源頭把好建設工程質量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