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在:“致歉信”中承認是因工作人員失誤,交房標準中多了“浴缸”的描述。
“擅自取消購房合同中約定的主衛浴缸,開發商的解決方案竟然是送一條浴巾,這未免也太可笑了!”網友梁先生在長沙“萬科城”買了一套精裝房,臨近收房時突然被告知,購房合同中約定的“主衛浴缸”已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淋浴房,此外無其他經濟補償。梁先生則認為,萬科單方更改合同內容、取消浴缸,應當 對業主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
業主:萬科城精裝房取消“浴缸”補償“浴巾”
梁先生向紅網“消費維權”頻道發帖投訴稱,他是長沙萬科城24棟2號戶型的業主。當初決定購買萬科城的房子,他是看中了萬科知名開發商的身份,以及萬科城標榜的的“豪華精裝修”。在購房合同中,雙方已明確約定主臥衛生間帶有浴缸,并注明的浴缸的品牌為“樂家”。
今年9月中旬臨近交房,他接到萬科城開發商工作人員的電話。對方在電話中告知,購房合同中關于“主衛浴缸”的描述,是相關工作人員“工作失誤” 而造成的“錯誤描述”,實際交房標準中的主衛沒有“浴缸”,取而代之的淋浴房,由此帶來的不便將贈送一條浴巾作為對業主的補償。
“這也太不尊重了業主了,簽好的購房合同說改就改,單方違約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的責任!”梁先生表示,他堅決反對將“浴缸”改成“淋浴”,萬科 若一定要單方更改合同內容,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對業主做出一定的經濟賠償。“而現在的情況是,萬科拒絕對此做出任何經濟賠償,我們只能認為這是合同 欺詐!”
萬科:因失誤,裝修標準多了浴缸的描述
針對梁先生反映的問題,紅網記者通過長沙萬科客戶服務監督熱線4008000002,與萬科一名女客服人員取得聯系。該客服表示,萬科城業主反 映的“浴缸被取消”一事,長沙萬科分公司已通過“致歉信”進行了回復,相關問題均以“致歉信”的答復為準。隨后,紅網記者通過梁先生找到了這份“致歉 信”。
“致歉信”中稱,因我司多次收到以往萬科業主提出的浴缸存在占用主衛生間使用空間、廢水、清潔困難、以致人滑倒受傷等缺點,故從設計合理和使用 便捷安全的角度考慮,沐浴間才是我司之前確定的應交付給您的房屋主衛裝修標準。由于我司工作人員的失誤,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主衛裝修標準中多了浴缸的 描述,而實際即將交付給您的主衛裝修標準為淋浴間。
“本著主動溝通、對業主負責的態度,我司第一時間向您做出以上說明并真誠致歉。”萬科在“致歉信”中對取消“主衛浴缸”一事作了詳細解釋,并承認是工作人員失誤造成的,但對于業主方面的賠償并沒有涉及。
律師:開發商不履行合同應承擔賠償責任
對此,紅網聯動律師、湖南人和人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憬點評稱,根據我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既然 開發商跟買受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某品牌的浴缸,那么其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該義務。作為買受人,可以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賠償損失,如協 商不成,可訴至法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