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 《關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反壟斷執法的公告》(以下簡稱《公 告》)。疫情期間遇壟斷,經營者和 消費者均可投訴舉報,市場監管總 局將在兩個工作日內回應訴求。
針對口罩、藥品、醫療器械、 消殺用品及其原材料協同漲價、限 制產量、拒絕交易、搭售等妨礙疫 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損害消費者利 益的壟斷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 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
《公告》指出,公平競爭的市 場環境是企業復工復產、全面恢復 生產生活秩序、保持經濟平穩運行 的重要基礎。十幾年來,反壟斷法 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 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 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 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依法加快審查
涉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經營者集中案件
《公告》指出,疫情防控期間,經營者集中申報繼續采取非現場方式進行。申報人可以將申報材料及補充問題回復電子版發送至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電子郵,不方便網上辦理的可以郵寄; 理通知、補充文件清單、立案通 及審查決定將通過電子郵箱或 真送達,保障經營者集中反壟斷 查工作正常進行。
市場監管總局已建立綠色審 通道,對醫藥制造、醫療儀器設 及器械制造、食品制造、交通運 、批發零售等與疫情防控和基本 生密切相關領域,受疫情影響較 的餐飲、住宿、旅游等行業,以及為復工復產實施的經營者集中,進行快速審查。通過電話會議、電子郵件等非現場形式,主動與經營者加強對接、密切溝通,為經營者提交完備申報文件、資料提供全程指導。在基本文件資料齊全后第一時間立案審查,依法加快審查工作,切實提高審查效率,為經營者節約交易時間,降低交易成本,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
依法豁免
涉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經營者合作協議
《公告》指出,鼓勵經營者積 極參與疫情防控,加快復工復產。 經營者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達 成的有利于技術進步、增進效率、 實現社會公共利益和保護消費者 利益的協議,如為在藥品疫苗、檢測技術、醫療器械、防護設備等領域改進技術、研究開發新產品;為提高防控物資產品質量、降低成本、增進效率而統一產品規格、標準或者實行專業化分工;為實現救災救助等社會公共利益;為提高中小經營者經營效率、增強中小經營者競爭力等,符合《反壟斷法》規定的,市場監管總局將依法給予豁免。
我國《反壟斷法》第十五條規定,經營者之間符合特定條件的協議不屬于壟斷協議。依照市監總局公告規定,對于涉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經營者合作協議,在其符合有利于技術進步、增進效率、實現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消費者利益等條件的情況下總局可對協議進行豁免,這是符合我國《反壟斷法》規定的合法行為,并且也符合當下公共政策要求,有利于維護中小企業的利益,支持促進了復工復產。
“反壟斷執法根據外部經濟環境變化作‘鐘擺式’的寬嚴調整,是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實施競爭政策的通行做法。”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競爭法中心主任黃勇表示,《公告》緊密圍繞疫情防控、復產復工的要求,提出加快經營者集中案件審理、加快查處壟斷行為,并對相關經營者合作協議給予豁免空間,此舉突出體現了反壟斷執法的專業性和政策性。
黃勇強調,《公告》對復工復產期間的行政性壟斷和公平競爭審查也給予了關注,這是非常關鍵的內容。
政府在恢復經濟過程中,常常會出臺新的產業政策、各種紓困措施、包括直接發放消費券等刺激經濟的政策措施,此類措施應以保障市場公平競爭為前提。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進行更多指導,防止政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市場競爭,更好服務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切實維護消費者利益。
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
妨礙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壟斷行為
《公告》指出,經營者要嚴格依法經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妨礙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壟斷行為,重點查處口罩、藥品、醫療器械、消殺用品等防控物資及原輔材料,供水、供電、供氣等民生密切相關行業和領域的經營者達成、實施的協同漲價、限制產量、分割市場、聯合抵制、固定或限定轉售價格等壟斷協議,以及不公平高價、拒絕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差別待遇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切實保護消費者利益。典型案例及時予以公開曝光。
加強公平競爭審查政策支持
《公告 》指出,加大對有利于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政策措施的支持力度, 指導政策制定機關科學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既要防止出臺含有指定交易、固定價格、分割市場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政策措施;也要簡化審查流程,快速審查通過有利于保障重要防控物資生產供應,幫扶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和地區經營者恢復生產、渡過難關,擴大消費、穩定就業的政策措施。對排除和限制市場競爭不嚴重,且有助于實現扶貧開發、救災救助等社會保障目的和社會公共利 益的政策措施,應明確實施期限。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與政策制定機關溝通交流,及時答復政策制定機關的意見征詢,支持政策制定機關切實提高審查效率,做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更好服務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
積極做好對經營者的反壟斷合規指導
《公告》指出,加強經營者反 壟斷合規指導,支持經營者根據自 身業務狀況、規模大小、行業特性 等,建立健全反壟斷法律合規制 度,全面、有效開展反壟斷合規管 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 場監管部門要主動靠前服務、積極 擔當作為,認真做好反壟斷合規指 引,引導經營者自覺遵守反壟斷法 律法規,避免與其他經營者達成 壟斷協議,防止從事濫用市場支配 地位行為,依法實施經營者集中, 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支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 積極引導本行業的經營者依法競 爭,主動維護市場競爭秩序。
及時響應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反壟斷訴求
疫情防控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經營者從事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涉嫌壟斷行為,或者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或者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出臺政策措施的,可以向市場監管總局投訴和舉報。
經營者和消費者可以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傳真、郵寄、網站公眾留言等多種方式,向市場監管總局進行與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相關的反壟斷業務咨詢、豁免申請和投訴舉報。市場監管總局將在2個工作日內與聯系人進行聯系,積極回應經營者和消費者訴求,全力保護市場公平競爭,維護消費者利益,為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提供有力支持。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時建中指出,此次公告提出依法從嚴從快查 處妨礙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壟斷行為,不單就案件查處提出進一步要求,也應了疫情得到基本控制后復工復產的市場趨勢,符合我國國情。具體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公告》內容緊密圍繞疫情防控、復產復工的要求,在特殊時期發布,有其重要意義。在涉及特殊時期公共利益時,加快經營者集中案件審理,讓企業在經營中的訴求得到及時化解,體現出市場監管部門開辟綠色通道、特事特辦,復工復產的企業排憂解難。
二是《公告》提及重點查處 些相關行業和領域,可謂目標明 ,有效打擊企業在復工復產中額 增加的成本和難度,使企業輕裝 陣。
三是《公告》也表達出監管部門加速辦案的決心,方便執法部門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合力。增強了反壟斷執法的及時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作為疫情以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首個關于反壟斷的文件,除了強調將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妨礙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壟斷行為等執法內容外,還“特事特辦”,特別強調了依 法豁免涉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 經營者合作協議,更好發揮反壟斷 監管職能,全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 場環境,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 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