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新證據或可影響判決
對于終審判決,唯冠方面是否有新的證據或者意見發表,唯冠深圳公司代理律師、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肖才元向晨報記者表示“不便介紹,屆時庭審現場將水落石出”。
在本月23日,唯冠深圳公司將蘋果公司在上海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權,禁止銷售。在庭審中,蘋果公司提出了一份被認為很有殺傷力的新證據,即一份“IPAD”商標中國大陸地區轉讓協議呈批表,上面有深圳唯冠的負責人楊榮山所批示的“準”字。不過,法庭并未采納這份證據。
在金焰看來,盡管上海法院并未采納這份證據,但這并不意味著廣東高院對這一證據置之不理,因為上海訴訟的觀點是“侵權”,而廣東訴訟的焦點是“確權”,“新的證據與確權直接相關”。
對此,唯冠的代理律師馬東曉表示,蘋果方面沒有所謂新證據的原件,而只是提供了一份復印件,也沒有提供這份證據的來源。
金焰表示,鑒于蘋果委托律師在商標過戶過程中“犯下低級錯誤”,唯冠方面勝訴幾乎沒有懸念,而一旦廣東高院方面認定這份證據,判決也許會發生逆轉。
唯冠發起訴訟意在賠償
在不少受訪法律人士看來,今日判決蘋果敗訴的可能性較大,而蘋果敗訴,是否意味著唯冠方面的禁售、索賠請求逐步變成現實呢?
金焰認為,一旦廣東高院認定“IPAD”商標權歸屬唯冠深圳公司,唯冠可以在上海要求恢復審理侵權案,但“不會出現禁售的情況”。
金焰表示,法院如判決iPad禁售,需要滿足幾個條件,即有被侵權的行為,相關保證金,同時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而且不影響公共利益。“蘋果公司有足夠的償還能力,而且會造成較大的影響,所以不適合進行禁售”。
在金焰看來,唯冠發起與蘋果的訴訟“意在賠償”,而終審判決如判定唯冠勝訴,賠償金也會水漲船高。
此外,一旦蘋果公司被認定存在商標侵權行為,其在中國生產iPad也同樣屬于違法行為,這將對全球最大的代工廠富士康產生巨大影響,因為蘋果iPad的主要生產基地便在富士康深圳公司。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師表示,“一旦富士康停產iPad,全球都會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