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9日消息,備受關注的范德均實名披露四川長虹財務造假一案,在昨天出現了變化,范德均開始借助博客來公布自己手中的證據。范德均的委托律師薛昌向搜狐IT透露,范德均自2002年開始三次舉報四川長虹財務造假,至今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面對長虹公司關于范德均沒有證據的質疑,范德均開始張貼證據。
昨日,范德均在搜狐開通實名博客(http://fandejunblog.blog.sohu.com/ ),同時在搜狐微博(http://t.sohu.com/594808 )發布消息,稱將繼續舉報四川長虹涉嫌“財務造假”。范德均的博客在短時間內,吸引了大批讀者的關注。
據薛律師介紹,從2002年開始,范德均連續三次舉報四川長虹財務造假。時間分別是2002年、2007年和2010年的2月。
2002年,范德均剛剛服刑兩年,他在獄中向國稅總局舉報四川長虹虛開增值稅發票。據其稱,國稅總局后委托四川國稅成立專案組進駐調查,調查進行了2個月,因證據不足調查未果。
2005年5月,范德均刑滿釋放。出獄后,他開始四處搜集證據,前后整整花了兩年時間。2007年,范德均再次舉報四川長虹虛開增值稅發票。綿陽國稅認為,范德均提供的證據不夠完整和清楚,綿陽國稅需要他本人到綿陽提供進一步的證據,但范德均不愿回到綿陽,“導致”該案至今未有結果。
2010年2月25日,范德均第三次實名舉報四川長虹財務造假,被媒體大量報道。
昨天,范德均在搜狐博客上發布了多份檢舉材料,并聲稱將繼續發布更多材料,用于舉報長虹造假。薛律師對搜狐IT表示:“四川長虹一直說范德均惡意誹謗,沒有證據。范德均這才在網上貼出了這么多證據。實際上我們的責任是去向政府部門舉報,至于核查,是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
四川長虹新聞發言人此前在接受搜狐IT采訪時稱,報道中所提到的1998年度通過虛假商業承兌匯票虛增銷售收入、重復確認銷售收入、作假71份應收商業承兌匯票、費用處理、存貨計提等事項均為不實描述。
最新的消息是,四川證監局已對長虹“造假門”進入第二階段調查,近日內將出結論。搜狐IT將對此事件,進行持續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