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惠普鉆了三包漏洞
在《每日經濟新聞》針對惠普“關懷計劃”實施情況所做的調查采訪中,來自杭州、江蘇、重慶、江西、哈爾濱等地的消費者均表示,型號、整機一年質保等因素都可能成為部分金牌服務中心以及惠普的推托之詞。
“惠普客服投訴部對消費者在惠普承諾兩年保修期內,主件換了兩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要求退機的消費者不予退機,理由是不符合三包法規整機一年退換條件。”消費者章先生說。
針對上述現象,盈科律師事務所產品質量法律部負責人蔣蘇華說,按照三包法規,PC整機的保修期限是1年,主要部件為2年。他認為,三包法規在這種情況下并沒作出完善的規定,能否退貨也無依據,這也讓像上述消費者這樣的惠普用戶需要繼續不停地更換主要部件,而無法換機或者退機。
“惠普的三包方案,已經將絕大多數的消費者限制在外。”惠普維權第一人高淑娟表示,這也是消費者不能接受的原因,惠普的質量問題不是個案,而三包法規卻成了惠普拒絕消費者退換機的“擋箭牌”。
湖北森生律師事務所錢開明律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所謂的三包法規即《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只是行業的一個規定,并不具備法律效力,消費者應該根據《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產品質量法》來維護其合法權益,通過調解、訴訟等渠道來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