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輕信陌生人來電,白云區消費者陳先生原本想通過電話訂購手機,結果花1980元后,收到的卻是一些根本不值錢的所謂“贈品”。昨日,白云區消協相關負責人針對非現場購物投訴表示,根據白云區消協統計,近年來,僅該消協接到的郵購投訴就有30件,但維權成功率只有百分之十。
近日,家住白云區的陳先生接到一個陌生女子的電話,對方自稱叫李玲,是北京市某協會中心的,并非常熱情地向他推介一款新上市的多功能手機,不僅具有一般手機通話、收發短信等功能,還可以攝像、照相、觀看電視節目等,價格僅為1980元,且贈送“數碼大禮包”,陳先生被對方的熱情和如此多功能的手機所打動,答應訂購一部。
然而,當3天后,陳先生打開速遞員送來的包裹后卻發現,根本找不到他買的手機,只有一些手表、首飾、玉馬筆筒、面膜等所謂“大禮包贈品”,而這些贈品做工粗糙,值不了幾個錢,陳先生當場要求速遞員退錢,速遞員表示,因為郵件詳單上寫有“不可開箱驗貨”的字樣,只要郵件外包裝沒有破損,就不屬于他的過錯,如果退錢的話,自己還得賠錢。
隨后,陳先生立即與賣家取得聯系,對方稱,因疏忽忘記裝手機了,馬上會把手機寄來,但退不了款,擔心再次受騙的陳先生將此事投訴到了消協,而消協既在網上找不到北京市某協會中心,撥打其聯系電話語音提示為空號,賣家手機也關機了。
針對這起投訴,消協明確指出,“不可開箱驗貨”屬于格式條款,對消費者作出了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因此無效,而速遞員代收貨款,其身份既是速遞員,又是賣家代理人,所以對造成的損失,速遞公司要負連帶賠償責任,最后,速遞員經過與其公司聯系后,同意退還陳先生全部購貨款。
電話購手機卻只收到贈品 消協提醒:非現場購物投訴很難維權
2010-04-27 07:47 貴州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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