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長焦鏡頭的拍照山寨手機 (資料圖片)
記者王昊飛、邵守志
時下被網友們熱議的最“雷”話題之一無疑是“山寨”。從最初的山寨MP3、山寨手機到其概念泛化后衍生出的山寨藝人、山寨MV、山寨門事件等,再到近日被廣泛關注的南京“山寨一條街”,山寨文化一路被哄炒起來,且不斷地蔓延其在生活中的落腳領域,令人不能小覷。如今的“山寨”,已儼然發展為市場經濟現實下一支野蠻生長的文化異軍。
“山寨一條街”掀起受眾的山寨關注熱潮
近日,有關“山寨一條街”的報道像流感季節的病毒一樣迅速傳播至國內諸多電視臺、電臺、報紙、網站的八卦角落,受眾如兩年前接收“姚明牌衛生巾”的惡搞名人商標注冊的消息一般,對日趨滲透生活中的山寨文化也有了一個全新、直觀的認識。
報道中稱,在南京文安街有這樣一處鱗次櫛比的山寨店群,乍一看外觀以為是一群國內外知名店鋪,仔細一瞧才發現,屈臣氏、星巴克、必勝客、李寧、哈根達斯等已被“山寨”為曲同氏、巴克星、必勝糊、李明、哈根波斯。
該報道的配圖被各媒體轉載之后,立即引來了網友們的熱議。有網友大呼這是雷人的創意,有網友直斥這是商家玩的另類促銷伎倆,也有網友調侃:“我喝過雲碧、王來吉、司口可樂、康帥傅紅茶,用過直真紙巾、周住牌洗衣粉,穿過Abbibas衣服,吃過麥肯基、格立高餅干等,這些東西誰管啊?”
盡管網友的調侃帶有夸張成分,且掛牌僅3天的“山寨一條街”目前已被拆除,但它卻折射出時下山寨文化正與人們的實際生活不斷產生著契合點。在網絡搜索引擎上輸入關鍵詞“山寨機”,用時0.001秒,搜索到相關網頁3150000篇——排在首位的便是“山寨機網”,該網廣告竟是“推介國產強機,交流山寨手機文化。”
近兩年來,國人對美劇追看成風,其中較受歡迎的《丑女貝蒂》最終也被“山寨化”——湖南衛視自制的《丑女無敵》在收視率上一路狂飆。日前,湖南衛視總編室表示要將山寨劇進行到底,不僅要繼續拍《丑女無敵》第二、三季,還要拍山寨版的《流星花園》。
仔細回溯不難發現,類似男模版李宇春、志愿者版許茹蕓、車模版范冰冰等十大以假亂真的山寨明星,以及網友自制的山寨MV、技驚四座的山寨寶馬轎車等貼有山寨標簽的人、事、物似乎已在人們的視角中徘徊很久,這次“山寨一條街”更是掀起了受眾對山寨文化關注的新一輪熱潮。
野蠻生長:從IT仿制品到“另類翻版”文化
在吉林省長春市某事業單位工作的高祥日前向記者展示了自己新買的仿大哥大手機,他得意地表示:“這是山寨手機,功能非常全,才900多元。現在我周圍很多朋友都在用山寨手機,我選擇它是因為它性價比高,而且現在用山寨手機是一種另類時尚。”
長春百腦匯科技城的一名銷售人員告訴記者,使用山寨手機早就不是什么新鮮事了。早在2002年他就見過有人使用山寨版的諾基亞手機“NOKLA”。類似的產品近幾年來層出不窮,就連尚格云頓都在電影《迎頭痛擊》中穿過山寨版彪馬運動鞋“PUMMA”。
據資料介紹,山寨源于廣東話,本義為山村、部分少數民族居住區域、筑有防守工事的山莊、舊時綠林強盜的山中營寨等,但近年來隨著山寨商品在IT行業的崛起,山寨一詞也衍生出了逃避政府管理的仿制品、偽造品及盜版等涵義,且與工商、稅務、質監等部門的工作形成擦邊甚至對立。如今,山寨行為在網絡傳媒的催化中野蠻生長,并逐漸泛化地形成一種“另類翻版”文化。
國內山寨手機始于標有CECT品牌的雜牌手機,隨后各種各樣的山寨牌子也紛紛仿效這一創意,這些山寨手機商一方面以近乎野蠻的方式省略了納稅、研發、廣告、促銷等費用環節,一方面又以大大低于真品價格、遠遠多于真品功能的優勢進軍市場,并抓住消費者的心理弱點迅速盈利。因此,繼山寨手機之后,山寨相機、山寨PSP、山寨電腦等產品也陸續問世。
雖然媒體早就披露過山寨產品具有質量不保、嚴重抄襲、存在安全隱患等諸多硬傷,但許多消費者仍在其劍走偏鋒的噱頭下趨之若鶩。許多山寨產品甚至直接在電視購物中亮相,營造出“真假美猴王”般的難辨氛圍,就連藝人章子怡都在不知詳情的情況下為一款山寨手機進行了廣告代言。
當山寨以IT業為切口滲透至人們的經濟生活時,就不可避免地影響著其它領域,除一些盜版商品加入山寨大軍之外,山寨的概念也被擴大到日常生活諸多與“另類翻版”有關的人、物、事中,山寨影視劇、山寨音樂、山寨藝人、山寨門事件等令受眾產生“各處皆有山寨”的錯覺,山寨文化就這樣形成了。
山寨文化有望回歸娛樂本質
國務院曾于2007年做出決定,取消和調整186項行政審批項目,包括取消“國家特殊規定的移動通信系統及終端等生產項目核準”,這就意味著自2004年開始實施的手機核準制被正式取消。這令國內的“黑廠商”們能夠更加順利地進入市場,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山寨手機的蔚然成風。
長春稅務學院經濟信息學院國際經濟系教師秦喜亮指出,山寨產品的出現有其合理性,譬如低廉的價位、表面上完備的功能、與大廠家相差不多的服務水平等。它們占據了一定市場份額,使市場競爭更加激烈,這種競爭促使一些大廠商不得不降低產品成本和產品價格。 “從這個角度來講,低端消費者可以以低廉價格享受到除品牌因素之外的大部分服務,這對于促進消費是個有利之舉。”
“但山寨產品純粹地模仿大品牌商品或服務,甚至連商標都不放過,這種行為就會對消費者產生誤導,對市場經濟良性循環產生不利影響,”秦喜亮說,我國商標法規定,“山寨行為”侵犯了原有注冊商家的權益,工商部門應嚴厲打擊。同時,這些“山寨產品”大量在市場上涌現,會在一定程度上導致消費者分流,短期內會減少一些正規廠商的收益。
吉林大學中文系副教授馬大勇認為,山寨文化的概念如今已經形成,它巧妙地在社會文化多元化的背景下捕捉到了人們的獵奇、從眾等心態,形成一股備受關注的態勢,但它畢竟是一種以仿效為載體的新興文化,能否經得住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發展的考驗還很難說,例如當年帶有山寨文化性質的娛樂節目《超級模仿秀》也只是“存活”了短短幾年。山寨文化如果不能突破法律法規、創新、惡搞等方面的局限,是很難有大作為的。
秦喜亮也強調,就像《水滸傳》一樣,“山寨”能否接受“招安”變成正規軍,是個長遠問題。他建議:“從經濟領域而言,正規的大廠商應該冷靜看待市場的短期變化,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地調整自己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手段。從社會領域而言,人們也不必過分擔憂,只要有關部門將法規制度不斷完善,山寨產品終將在‘劃定區域’發展。屆時,山寨文化也將順理成章地回歸娛樂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