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8日電 中央電視臺朝聞天下今天報道稱,月收入僅為1000多元的朱先生定了一套97萬元的商品房,在支付完首付之后,朱先生以自己無力償還每月7000多的貸款,將開發商告上法院要求退房。月收入一千多元,要買的房子卻價值近百萬,朱先生的買房行為無疑遠遠超出了他自身的經濟實力。開發商支招,銀行在一定程度上默認的虛假收入證明,為朱先生的冒險行為開了綠燈。記者調查發現,這樣的情況并不是個例,其中隱藏著巨大的風險。
記者首先來到北京東四環外的某售樓中心,記者提出想要貸款買房,但所在單位可能無法開具收入證明,售樓人員立即給出了“建議”。
當記者面露難色,表示沒有這方面的朋友時,“熱心腸”的售樓人員再次表示這個問題也不難解決。
售樓人員告訴記者,為了順利獲得貸款而開具虛假收入證明的情況十分普遍,且貸款審批通過率很高,整套程序已經是輕車熟路。
隨后,記者又找到在售樓中心辦理按揭咨詢的某銀行工作人員,當提出能否開虛假的收入證明時,工作人員給出這樣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