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孫思婭) 北京華運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森豪公寓老板鄒慶,虛構數百購房者,騙取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個人房貸7.5億余元。昨天,森豪公寓騙貸案一審宣判。釀下這宗本市最大一起騙貸案的地產名人鄒慶,被市二中院判處無期徒刑。
森豪老板被判無期
昨天下午2點10分,市二中院的第二法庭內座無虛席,除了媒體記者外,還有大量家屬前來旁聽。五臺攝像機、兩臺照相機和多個錄音設備,更給空間局促的法庭增添了一份緊張氣氛。
2點20分,四男兩女6名被告被帶進法庭。走在最前面的,就是北京森豪公寓騙貸案的主角鄒慶。
路過旁聽席的一瞬,鄒慶側過頭向家屬微笑示意,旁聽席上的兩個家屬也站起身來作出回應。
宣讀了長達62頁的判決書后,法院認定,鄒慶分別犯“信用證詐騙罪”、“合同詐騙罪”,且兩罪均應判處無期徒刑。最終,法院決定對其執行無期徒刑。
五人當庭提出上訴
與鄒慶共同接受一審宣判的,還有他手下的5名工作人員。
其中,曾任北京華運達經貿發展公司總經理的韓智德,因與鄒慶一同構成信用證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與鄒慶一起進行房貸詐騙的雪衛星、余建三、王育紅和聶萍等四人,則分別被判處14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判決后,鄒慶等人在判決書上簽了字。除判刑最輕的聶萍外,其他5人均表示要提起上訴。由于此案案情復雜,鄒慶等人于2005年被羈押后,至今已歷時近4年。按照羈押時間可折抵刑期的規定,被判4年徒刑的聶萍,6月8日便可服刑期滿。
宣判結束后,6人被帶出法庭時,鄒慶再次向旁聽席上的家屬及朋友點頭告別。其間,有個別家屬站起身來輕喊“上訴啊。”
騙貸金額高達16億
鄒慶今年44歲,案發前是北京華運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森豪公寓的老板。
法院認定,2001年至2002年,鄒慶虛構257名購房者,從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騙取個人按揭貸款共7.5億余元。同時,他還以“森豪公寓項目、太利花園項目、北京青年宮項目”作為抵押,并通過“關聯公司提供擔保”以及“用后貸還前貸”的方式,先后從北京城市合作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關村支行及展覽路支行騙貸80多筆,共計8.67億元。
此外,法院還查明,1998年,鄒慶在擔任北京華運達經貿公司法定代表人時,虛構外貿交易,還從農行北京分行及漢中分行騙取信用證,并在境外兌得819萬余元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