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物業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共用部分經營收益等,都將納入一個整體的“業主共有資金”,由業主大會開設的賬戶來管理。如果業主欠物業費,業主大會可采取公示欠費業主姓名、收取滯納金等懲戒措施。
昨日,市住建委公布《北京市住宅區業主共有資金管理暫行辦法》,面向社會征意見。
共有資金管理須先成立業主大會
今年5月,懷柔試點業主大會登記制度等一系列物業管理方式,其中也包括實行業主共有資金的制度。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試點計劃于9月中旬起全市推廣,此次征求意見的《辦法》就是為了將來全市推廣時應用。
“采用共有資金管理有一個必須的前提,就是首先這個小區要成立業主大會。同時,業主大會必須登記備案,成為一個實體組織,才能開設賬戶,管理共有資金。”該負責人說。
物業服務資金首先交給業主大會
根據《暫行辦法》,共有資金是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資金。主要包括五大方面的資金:物業服務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業主依據管理規約約定或者業主大會會議決定分攤的費用、業主大會的其他合法收入。
小區業主大會成立并登記后,可到銀行開立業主共有資金賬戶,分類存儲業主共有資金。
這意味著以往交給物業公司的物業費,將以物業服務資金的方式,首先交給業主大會。小區的物業服務合同是由業主大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費也由業主大會一并支付給物業企業。同時,過去業主們繳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今后也能直接劃轉到業主大會的賬戶中,使用起來更加方便。
《暫行辦法》還明確,如果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業主大會應當及時催繳。業主拖欠專項維修資金的,由業主大會開戶銀行負責催繳。
全體業主應當在小區《管理規約》中確定業主欠費的追繳辦法,包括公示欠費業主名單、限制欠費業主共同管理的權利、收取滯納金等懲戒措施和具體實施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