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海南?谑杏猩婕胺康禺a中介服務的企業有408家,從業人員約2200多人。但是良莠不齊,不可避免地出現“魚龍混雜、泥沙俱下”的局面。為此,2008年8月13日?谑姓諘䦟徸h通過了《?谑蟹康禺a中介服務管理辦法(草案)》,8月28日提請?谑惺膶萌舜蟪N瘯谑拇螘h審議。這意味著不經政府有關部門備案,不按規則出牌,“一張桌子幾個人”便對外提供房地產中介服務的違規情況在?谟型玫蕉糁。同時也明顯提高了該市場的準入門檻。
法規解讀:服務機構應具獨立法人資格
該辦法規定,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業務,應當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介服務機構。其中,設立房地產咨詢服務機構(含分支機構)或房地產服務經紀機構(含分支機構)應具備的軟硬件條件都有量化標準。從業人員須先考證再上崗。
該辦法還要求,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和人員的信用檔案,實行信用檔案公示制度。
房產中介合同文本須規范
該辦法要求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在經營場所公示營業執照、備案證明、服務人員資料、收費標準、投訴方式和政府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推薦使用的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代理銷售商品房項目的,還應當在銷售現場明顯位置公示商品房代理銷售委托書和批準銷售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房地產中介服務人員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應當由其所在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統一受理,并與委托人簽訂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同時由承辦該項業務的人員在合同上簽署姓名并注明其注冊證編號。
發布虛假信息罰1至5萬元
辦法規定,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發布虛假或者未經核實的信息的,服務機構或人員通過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外的其他銀行結算賬戶代收付存量房交易資金的,代理商品房辦理備案手續的市房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對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和人員在提供中介服務活動中違反情節嚴重的,市房產主管部門責令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停業整頓,吊銷或提請有關部門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房地產中介服務職業資格證書,并提請原注冊機構取消注冊。中介服務人員因違法從業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等過錯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其所在的中介服務機構承擔賠償責任,中介服務機構賠償后,可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中介服務人員追償。(新華網海南頻道-商旅報 梁振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