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1日起,北京市房屋登記開始收費,住房登記的收費標準是每件80元,而非住房登記收費標準為每件550元。這是昨天市發改委在批復市建委《關于申請辦理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的函》中透露的消息。
房屋登記收費的根據是《物權法》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規范房屋登記費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住房登記一套為一件,非住房登記的房屋權利人按規定申請并完成一次登記的為一件。
房屋登記收費標準中包含房屋權屬證書費。市和各區縣建委、房管局按規定核發一本房屋權屬證書時須免收證書費。向一個以上房屋權利人核發房屋權屬證書時,每增加一本證書則加收證書工本費10元。房屋登記費向申請人收取。但按規定需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的,只能向登記為房屋權利人的一方收取。
農民利用宅基地建設的住房登記,不收取房屋登記費,只收取房屋權屬證書工本費。經濟適用住房登記,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門牌號碼變更、權利人名稱變更而申請的房屋變更登記,按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在10月1日正式施行該收費標準前已正式受理的房屋登記仍執行現行收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