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小產權房如何處理,是否允許其繳納土地出讓金,補齊手續后轉為合法?對此,昨天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年底前,國土資源部將出臺關于農村集體土地管理的有關通知,屆時將對此問題進行明確。但其同時表示,小產權房同樣屬于土地違規問題,同樣要按照土地違規案件的辦法處理,對于一些已經形成一定規模、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的小產權房,可以考慮讓其補齊手續后轉為合法。
“要針對不同問題,不同處理,小產權房那么多,不可能都拆了。”這位負責人表示,國務院已經明確表示,城鎮居民不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農民集體土地搞房地產開發。國土資源部會在年底前出臺一個文件,進行進一步的說明。對于一些嚴重違規又不符合規劃的小產權房,當然要拆除;對于一些符合規劃,欠缺手續的小產權房,應該是允許其補辦手續的。
北京反應
摸底小產權房后再定政策
針對國土資源部的表態,昨天,記者采訪了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長楊洪范。他表示,對于小產權房,目前北京市的態度是停工停售,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至于停工停售后的小產權房是拆除,還是通過補齊手續的辦法使其合法化,目前北京尚無明確的辦法加以規定。“我們計劃在下一階段對全市的小產權房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一個摸底,包括其分布情況,數量有多少,購買人群主要是哪些人等等。目前,制定政策也要在這些調查數據的基礎上作出,而且要各個部門溝通后才能確定。”
楊洪范稱,雖然對全市的整體數據并不掌握,但國土局已經處理過一些個案。通過這些個案發現,購買小產權房的人,成分非常復雜,有本村農民,外村農民,也有本鎮本縣城的農民,還有城市里的居民,甚至是非本市市民,因此,處理小產權問題,要非常慎重。(記者 劉薇)